泰州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

平稳康健发展的关照》

(以下简称“泰10条”)

房子可以以旧换新泰州出台房产新政

自7月1日起实行

《泰10条》明确就推动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革、公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出台10项举措,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发展。

购房人而言,《泰10条》明确全面履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城中村落改造)、优化住房贷款政策、优化购房入学政策、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放大购房补贴政策效应。

敲黑板!
划重点!

1.全面履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带押过户”办法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报登记”。

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据。

2.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城中村落改造)

根据城市总体方案和危房整治干系哀求,对老城区、地段好,但建成韶光较久、公共环境掉队、配套举动步伐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空置率高的地块,划区域明确国有企业卖力履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城市更新和城中村落改造力度,推动城市环境品质提升。

3.优化住房贷款政策

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度为不低于15%、25%。

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详细利率水平。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度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度为2.775%和3.325%。

4.优化购房入学政策

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缘故原由导致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可凭网签备案条约、全款缴纳证明、购房条约不撤销声明、施教区内户籍证明材料(如户籍在非施教区内,可凭网签备案条约、全款缴纳证明、户口迁移声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报酬。

履行“以旧换新”的换购人,结合住房“学段管理制度”(小学6年、初中3年),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5.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城区(以区为范围)名下无住房或者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均认定为首套住房。
★“以旧换新”协议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后,暂未出售的旧房不计入套数认定例模。

多子女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城区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

6.放大购房补贴政策效应

进一步推动“换新购”“组团购”“孝心购”“多孩购”“拥军购”等购房补贴,支持刚性和改进性住房需求。
个中,“换新购”“组团购”“孝心购”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对屯子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进城购”)、泰州籍在外事情人群返乡购房(“返乡购”)、非泰州市区户籍职员来泰购房(“来泰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款总额的1.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注:以上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来源:泰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