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惩罚〔2024〕197号
当事人:合肥市包河区巴布豆童鞋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11MA2U919K01
紧张违法事实:当事人发卖不合格毛毛虫(童鞋)、休闲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行政惩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毛毛虫(童鞋)(批号XD15373))1双,没收不合格休闲鞋(批号Q331118)1双;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元壹角肆分(¥120.14);3.合并惩罚款:壹仟伍佰伍拾元整(¥1550.00)。罚没款合计49460元。
行政惩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日期:2024年8月5日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