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地点:
签订韶光:
机动车定点维修条约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及干系法律法规,遵照平等、志愿、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由友好协商签订本条约,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做事范围
1.1 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掩护保养、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做事项目及交通事件车辆维修、接济。
1.2 乙方向甲方供应“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价单”),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标准按此优惠实行。表中列明维修车型、人工用度、配件价格、所需工时、配件厂家、规格、优惠幅度等内容。
1.3 乙方担保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工时标准按照“报价单”中列明为准。
第二条 做事哀求
2.1 乙方供应维修做事时,其做事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市维修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行。
2.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供应良好的做事,担保维修所用材料利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备符合条约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哀求,担保利用的配件材料在精确安装、正常利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利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包办人填写“送修审批单”(附件2),审批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包办人具名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接修,紧急情形时可根据甲方车队主管领导电话关照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情由将车开出厂外。
3.2 乙方对车辆进行初检,初检完成后提出相应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经甲方审核具名赞许后,方可开始维修和保养,维修项目按照报价单所列内容实行。
3.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创造其他(维修操持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形反响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赞许并经甲方包办人具名确认后,方可连续修理。
3.4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改换的零部件只管即便不予改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赞许后方可改换。
第四条 出厂考验
4.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报价单”填写“车辆维修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负责填写车辆维修的详细部位和花费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形、工时费、质量担保期、优惠幅度等事宜后交甲方包办人审核具名认可。此单多联复写备查。甲方包办人为车辆司机或者车队主管领导。
4.2 甲方应仔细检讨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哀求、维修费打算合理,甲方包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具名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哀求、维修用度打算不合理,或创造利用不符合哀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可谢绝验收并可单方解除条约。
4.3 乙方应将修车改换下来的旧件退还甲方。
4.4 乙方在向甲方交卸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五条 维修用度
5.1 乙方供应“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收,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1报价表。
(1)维修用度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中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第六条 结算办法
6.1 经甲方包办人审核具名确认过的“结算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和凭据,乙方供应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条件条件。“结算清单”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技工、质量担保期、用度清单等内容。
6.2 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所发生的用度累计 万元或在 个月内应与乙方结算一次,以任一条件先达到者为准,结算比例为 95% ,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在条约履行期满或者终止后 月内结算,不计利息。
第七条 质量担保
7.1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供应质量担保。质保期采取以下列两种办法打算,如有约定不一情形,按照质保期长的约定实行。
7.1.1 保养项目质保期为 天或者 公里,小修项目保养期为 天或者 公里,大修项目保养期为 天或者 公里,日期和行程里程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7.1.2 详细维修项目质保期也可以“结算清单”列举的质保期为准。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担保里程和韶光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器事件,乙方应在8小时内卖力办理,乙方承担全部用度和经济丢失。
7.3 乙方应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担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能、工艺或配件材料的毛病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缘故原由而发生的任何不敷或故障卖力,用度由乙方包袱。
7.4 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发生故障可享受乙方供应的24小时接济,乙方须随时供应接济做事,××市区内免除里程费,按实际作业项目收取工时费,路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7.5 对甲方的车辆,乙方供应节假日、夜间加班特殊维修做事。
第八条 索赔
8.1 根据法定考验机构的考验结果或在质量担保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毛病或利用不符合哀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条约规定的质量担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赞许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办法办理索赔事宜:
(1)乙方赞许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用度,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丢失和用度。
(2)乙方必须用符合条约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哀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改换。同时,乙方应按条约规定,对修补或改换件相应延长质量担保期。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关照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管。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关照后10天内,按照条约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办理索赔事宜,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关照后,在条约中所附做事承诺约定的韶光内没有采纳方法,甲方可采纳必要的补救方法,乙方双倍承担补救方法的用度。
第九条 违约任务
9.1 甲方超过条约规定日期支付维修费时,应偿付过时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未支付维修费的同期贷款利率打算。
9.2 乙方不能按照“报价单”中约定工时完成承修项目以及不定期办理车辆交卸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扣除本次修理费的 %。过时超过 日的,甲方可解除本条约,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在本条约实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实行条约的情形进行检讨,如有下列情形发生,甲方解除条约,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丢失: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赞许,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赞许,乙方擅自利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涌现事件造成重大丢失的。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条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备履行时,碰着不可抗力事宜的一方,应立即书面关照条约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宜发生后十五天内,向条约相对方供应干系证明文件。由条约各方按照事宜对履行条约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条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责任的,不能免除其违约任务。
第十一条 争议办理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本条约产生轇轕,可由双方协商办理,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办法办理(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 公民法院统领;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条 条约生效与终止
12.1 本条约自双方具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2 本条约的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3 本条约附件与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变
13.1 条约履行期间,双方与条约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条约的组成部分,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如需修正或者补充条约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效力。
13.3 除甲方实现书面赞许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实在行的条约责任。
13.4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向甲方包办人供应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创造,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条约,并没收如约担保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深究有关当事人的任务。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该表原则由乙方供应,此表仅作参考)
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
序号
车型
紧张零配件名称
配件价格
所需工时
工时费
备注
1
2
3
4
5
6
附件2:
送修审批单
送修单位:
序号
车型
车辆故障描述
维修项目
驾驶员
审批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