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成为山西永鑫煤焦化任务有限公司永鑫职工公寓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商,并于2022年8月2日签订工程条约。其在窗户上利用的传动杆和锁块五金配件中,标识有“KILONG”牌号,该标识是由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牌号局核定利用在第六类商品上的牌号,牌号所有权人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株式会社。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河南郑州五金批产生意营业市场购进标识“KILONG”五金配件传动杆40个,锁块40个,加工后安装于其承揽的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任务公司永鑫职工公寓门窗制作安装工程,2023年1月3日经注册牌号权利人现场鉴定,非其公司生产,属于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商品。
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卖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罚款1900(1900)元整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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