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施工企业和农人工合法权柄,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的关照》(闽建筑〔2023〕25号),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形,现将我市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作相应调度,请遵照实行。
一、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紧张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方法费、防尘喷淋系统安装费、防尘喷淋系统日常利用费、移动式喷雾机日常利用费、防尘网、环境监测系统、洒水车及移动式炮雾车利用费以及《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用度定额》(2017版)规定的其他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调度如下:
专业种别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附属安装)
发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2.50
发包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3.97-2.50
发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内
3.97
桩根本工程、 室外总体工程
0.62
采取封闭管理的其他专业工程
在厦建筑〔2019〕36号文件的费率根本上相应增加0.05
二、本关照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厦门市培植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