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报告及核定事情,山东省人社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高下限标准的关照》,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职员均匀人为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3年度标准实行,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这个标准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整日制从业职员以及其他灵巧就业职员同样适用。
对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职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时按照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职员月均匀人为7069元实行。
胶州市人社局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做事科事情职员于跃洋就社保缴费政策见告:“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最高按照均匀人为的3倍打算,最低按照60%来打算,一个基数的高下限,收入不足的必须按照4242元来打算,超过了的按照21207元打算。”
其余,如果企业参保职工退休、离职等涉及后续补差的,参保单位应履行代扣代缴责任,提前自行预扣该职工年初以来在本单位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差额,等到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职员均匀人为公布后,按照实际调度确定的当年在职月份对应缴费基数差额据实补收。
“对付当年度在该单位有过一段韶光缴费的职工,如果由于办理退休、离职等缘故原由离开了该单位,但是又不才半年根据有关的文件规定,调度了当年度的月缴费基数,比如说最低的缴费基数标准从4000元提高到了4500元,而该员工当时的缴费又是按照最低标准4000元来实行的,那么在调度后,单位必须按照最新的4500元的缴费基数,将该职工在该单位缴费的月份那部分差额进行补齐。”于跃洋说。
迟明娟 高春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