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15 日,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花苑南燕中街 1-239 号(A2 栋)第二层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容许证》擅自进行室内外装修,该工程总装修面积为 1900 平方米,工程条约总价款为 2436000 元,完成工程进度为 3%,擅自施工了 4 天。

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容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构成了《行政惩罚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对当事人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公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 的行政惩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66978000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雪芹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穗海瑞综执处字〔2024〕第50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惩罚法》违法事实2024年7月15日,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花苑南燕中街1-239号(A2栋)第二层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容许证》擅自进行室内外装修,该工程总装修面积为1900平方米,工程条约总价款为2436000元,完成工程进度为3%,擅自施工了4天。
惩罚依据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容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对当事人广州鲁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公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的行政惩罚罚款金额(万元)3.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4-08-26惩罚机关广州市海珠区公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本文源自金融界

广州鲁翔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