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门诊慢性病(19种)
1. 普通居民不限医疗机构级别。
2. 脱贫人口限二级及以下指定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根本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内最高6500元限额。脱贫人口发生的32种门诊慢病政策范围内医疗用度,由医疗救助托底救助至80%。
门诊分外疾病(50种)按住院标准实行(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除外)。
住院(实施分段补偿比例)
一级及以下:起付线400元,起付线-3万,80%;3万以上-6万,85%;6万以上,90%。
二级:起付线800元,起付线-3万,70%;3万以上-6万,75%;6万以上,80%。
三级:起付线1100元,起付线-3万,55%;3万以上-6万,60%;6万以上,65%。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延大、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赵敏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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