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用房屋,房屋租赁内遭遇拆迁导致租赁期限中断,权利受损,有权要求赔偿。
关于主见赔偿的条件、主见赔偿的工具、赔偿项目、租金支付截止日期等,笔者逐一予以先容:

一、承租人有权主见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租赁到期的期限在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协议约定的交房韶光后(以下简称“韶光点”),确因拆迁导致租赁期限中断,租赁期限未完备履行,承租人权利受损的。

2、租赁条约由于拆迁导致承租人租赁条约的目的不能实现,提前解除。

房屋拆迁承租人能否获得赔偿

3、虽然租赁条约无效,但是在拆迁前,出租人未主见条约无效也未提出异议,承租人合法霸占和利用租赁房屋至韶光点。

二、承租人主见赔偿的工具是谁?

(一)承租人一样平常只能向出租人主见赔偿

基于双方建立的租赁条约法律关系,根据条约的相对性原则,承租人租赁拆迁房屋而导致承租人权利受损,一样平常向条约的相对方即出租方主见赔偿权利。

(二)分外情形,可以直接向征收方主见赔偿

如承租人与出租方在租赁条约中明确约定,如拆迁,承租人有权直接向征收方主见赔偿的,承租人因条约约定得到向征收方主见权利的权利。

三、承租人有权主见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装修残值丢失

1、如房屋的装修已经被拆除,损失装修鉴定条件的,按照《拆迁补偿协议》认定的装修残值金额;如没有拆除,双方有争议可以按照装修鉴定认定的装修残值金额。

2、经出租人赞许装修的,因拆迁导致租赁条约目的不能实现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丢失,由双方按照公正原则分担,由法院酌定赔偿比例。

3、经出租人赞许装修的,租赁条约无效的,已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已经被政府部门评估征收,应视为出租人赞许利用,由出租人赔偿。

4、未经出租人赞许装修,出租人及时哀求解除租赁条约并拆除装修的,一样平常不能得到赔偿,但承租人进行了装修,但是出租方未提出异议,且征收部门针对装修对出租人进行了赔偿,根据公正原则,承租该当得到相应的征收赔偿款。

(二)停产停业丢失

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场并非自住,而是经营;承租人承租住宅无权主见停产停业丢失。

一样平常结合剩余租赁期限等成分,由于出租人无法收取拆迁后的房屋租金,承租人停业导致经营受损,按照征收人支付的停产停业丢失金额,由法院按照公正原则认定相应的比例来确定承租人停产停业赔偿用度。

(三)迁居费

由出租人得到征收的迁居用度,该当由有迁居需求的承租人享有相应比例或者全部迁居用度。

(四)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补偿费

租赁房屋产权为非经营性子的房产,但是承租人用于经营,出租人在拆迁补偿协议中得到了超过住宅的补偿,由于这一部分补偿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缘故原由共同导致增加的,故承租人有权分的一定比例的用度。

(五)定期交房奖

承租人能举证证明其为出租人定期向政府部门交付租赁房屋供应便利、积极合营的事实,可以得到相应比例用度。

四、房屋拆迁,承租人的租金支付的截止韶光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一样平常不愿意主动交房,即便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拆迁协议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在得到赔偿前仍旧不愿意交房,但是只要不交房就会持续产生租金。
拆迁协议并不能阻断出租方收取租金的权利,出租方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仍旧有权主见租金,承租人在交房前实际霸占租赁房屋均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但是迁居须要合理韶光,在迁居过程中霸占房屋一样平常不支持此期间的租金。

如确因拆迁,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连续霸占租赁房屋会持续导致丢失。
承租可以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及时以拆迁影响经营导致条约目的无法实现,解除租赁条约,此时解除一样平常不会影响承租人依法索赔。

法律判例

1、租赁条约无效,因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连续合法霸占和利用租赁房屋,出租人须要赔偿

承租人

深圳市宝安区公民法院于2021年07月28日作出(2020)粤0306民初21086号民事讯断书,即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09年3月1日,叶伟明、叶俊仔(甲方)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好万年百货店(乙方)签订《租赁条约》,约定:1、甲方将伟业大厦建筑面积为9062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以经营百货阛阓,租赁期限15年,个中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为装修免租期,2009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计租。
....

2019年10月12日,宝安区石岩街道轨道13号线征收项目现场指挥部发出《温馨提示》,因轨道13号线房屋征拆事情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伟业大厦位于该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哀求物业权利人、利用人尽快退租搬离。

......本院认为,.....

一、有关条约主体、条约效力的认定

.........有关条约效力的认定。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约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法释[2009]11号)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或者未按照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的规定培植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条约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闭幕前取得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培植的,公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结合本案,案涉租赁物伟业大厦属未取得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培植的房屋,叶伟明、叶俊仔与好万年石岩分店之间缔结的《租赁条约》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

二、有关条约无效的处理

.......(二)有关装饰装修丢失的认定。
依照《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约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法释[2009]11号)第九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赞许装饰装修,租赁条约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赞许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条约无效的差错分担现值丢失。
.......本案出租人、承租人明知案涉房屋不具备合法方案报建手续,仍旧出租、承租利用,双方对付条约无效均有差错,基于公正原则和老实信用原则,结合本案实际,本院认定双方各自大担50%的任务。
按照差错比例,本院认定叶伟明、叶俊仔应赔偿好万年石岩分店装饰装修丢失5958096元(11916192元×50%)。

(三)有关停产停业补偿的认定。
伟业大厦应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被征收拆迁,出租人无法收取拆迁后的房屋霸占利用费,承租人停业导致经营受损,双方均受有实际丢失。
结合石岩街道办事处的复函确定的补偿金额,且好万年石岩分店认可本案停产停业补偿金额以4728411元计,按照公正原则,本院推敲认定租赁双方各自享有停产停业丢失补偿的50%,故叶伟明、叶俊仔应向好万年石岩分店赔偿丢失2364205.5元(4728411元×50%)。

(四)有关迁居补偿的认定。
伟业大厦拆迁,好万年石岩分店受有迁居丢失,按照常日处理原则,迁居补偿用度应该支付实际迁居人,本案中好万年石岩分店有迁居需求。
考虑双方对付4层办公租赁区的面积不能达成同等,无法实际查明该部分的迁居费,且政府部门支付1-3层迁居费系依据9930.16平方米计付,该用度实际高于双方条约约定的租赁面积,故本院以石岩街道办复函确定的迁居费为核算依据,并推敲认定叶伟明、叶俊仔应向好万年石岩分店赔付迁居费595810元。

(五)有关.....定期交房奖的认定。
依据石岩街道办事处复函见地........其余,好万年石岩分店主张定期交房奖,但未能举证证明其为出租人定期向政府部门交付租赁房屋供应便利、积极合营的事实,且从石岩街道办事处复函和叶伟明、叶俊仔与次承租人签订清租协议情形看,好万年石岩分店对付定期交房合营度不高,好万年石岩分店主张该项褒奖,理据不敷,本院不予支持。

.......

三、有关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期间霸占利用费的认定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约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法释[2009]11号)第五条规定,“房屋租赁条约无效,当事人要求参照条约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霸占利用费的,公民法院一样平常应予支持。
”结合本案,好万年石岩分店于2020年3月16日搬离伟业大厦,本院予以认定。
好万年石岩分店的迁居须要给予合理期限,结合经营事实,本院酌情认定以两个月期限为宜。
好万年石岩分店作为付款责任人,未能举证证明其支付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16日房屋霸占利用费的事实,应该包袱不利的诉讼后果,.....

2、房屋拆迁,承租人有权得到部分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补偿费,承租人应支付租金至实际交还租赁房产为止

深圳市坪山区公民法院于2021年03月19日作出(2020)粤0310民初4524号民事讯断书,即.....

经审理查明:....罗不雅观明和樊耀辉又签订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紧张内容为“条约租期为2015年6月7日至2020年6月7日,个中前3年房租为每月6800元,后两年每月房租7500元...2019年6月20日,罗靖瀚(乙方)和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甲方)签订了《龙兴路道路改造工程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协议书》....

本院认为,.....首先,原告依据与被告存在的租赁条约主见出租收益,而非依据物权主见出租收益,原告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条约,与原告和被告存在的房屋租赁条约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根据条约相对性原则,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只能对原告与征收部门有效,对原告与被告间的房屋租赁关系没有约束力,涉案房屋被征收,原告同样负有向征收部门按时交房的责任,涉案房屋被征收与原告不再享有出租收益权利并不等同。
故被告以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抗辩原告无权向其收取霸占利用费的抗辩情由不能成立。
......被告应该参照条约约定的租金标准7500元/月向原告补缴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的霸占利用费差额12500元、支付2020年2月至5月的霸占利用费30000元并自2020年6月起按7500元/月为标准向原告支付霸占利用费至实际交付涉案房屋时至。

.....。
关于反诉第六项主见,《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第四部分第二条规定符合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的适当补偿的环境为“征收产权性子为非经营性用场或者工业用场房屋,未经方案国土部门批准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但已依法取得业务执照的,除按照原用场予以补偿外的适当补偿标准:(一)能供应与征收决定发布日期间隔3年以上的工商业务执照的,补偿:(现经营性用场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原用场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擅改部分建筑面积×36月。
(二)能供应与征收决定发布日期间隔不到3年的工商业务执照的,补偿:(现经营性用场房屋租赁市场租金-用场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擅改部分建筑面积×间隔月份(不敷1个月的按1个月打算)”。
根据该规定,业紧张想得到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的适当补偿必须同时知足两个条件,即被征收产权性子须为非经营性用场或者工业用场房屋,未经方案国土部门批准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同时还须知足依法取得业务执照的条件,且明确是对房屋原用场予以补偿外的适当补偿。
换句话说,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的适当补偿费本色是对不动产的房屋因业主由原住宅性子擅自变更为商业用场后,征收部门基于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标准高于住宅用房征收补偿标准及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变更为商业用场的实际情形,在住宅补偿标准根本上参考商业用房补偿标准适当增加补偿金额导致房屋征收补偿款增加的部分收益,但能否得到又须被征收房屋的业主与征收决定发布时正在经营的商户相互具备条件才能得到。
本案中,依据原告就案涉房屋签订的《龙兴路道路改造工程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协议书》约定内容可知,原告因案涉房屋得到的擅改经营性用场适当补偿费156136元正是基于原告与被告相互具备条件才得到的。
但《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第四部分第二条没有明确业主与商户经营者各应得到擅改经营性用场补偿费的份额,鉴于该补偿费是对不动产变更为商业用场的增值部分的适当补偿,因此原告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理应对该补偿费享有紧张份额,但考虑到被告作为房屋被征收时的经营性场所的经营者对承租部分的房屋投入了装修,合营原告供应了业务执照、纳税证明,故其也是原告得到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场补偿费的主要影响成分,如将该补偿费全部认定为房屋所有人享有,不符合公正原则,本院酌定原告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对该补偿费享有80%权柄、被告享有20%的所有权较为合理,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该项补偿费31227.2元(156136元×20%)。
原告主见超出部分,本院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条约: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

第五百六十六条 条约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形和条约性子,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纳其他补救方法,并有官僚求赔偿丢失。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履行办法(试行)》

二十三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辖区政府对被征收人以及符合规定的合法利用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代价(含已经取得的合法国有地皮利用权的代价)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迁居、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丢失的补偿。

迁居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丢失补偿等标准根据本办法附件《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确定。

第三十二条 室内装修装饰由承租人投资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无约定或者不能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出租人支付装修装饰补偿费;出租人与承租人有约定或者达成协议的,按约定或者达成的协议处理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约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

第七条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赞许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条约无效的差错分担现值丢失。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赞许装饰装修,条约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公民法院按照下列环境分别处理:.....(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条约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丢失,由双方按照公正原则分担。
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