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条约
发包方(甲方): 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条约订立韶光: 2019 年 月
条约订立地点: 北京
条约编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条约条款
一、 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阐明
第二章 甲方代表
第三章 乙方代表
第四章 甲方事情及任务
第五章 乙方事情及任务
第六章 工程造价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第八章 工期管理
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
第十章 材料与设备
第十一章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第十二章 发卖合营
第十三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第十四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五章 专利技能及分外工艺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十八章 地下文物
第十九章 工程保修
第二十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第二十一章 条约生效、解除与终止
二、 专用条款
第二十二章 现场职员
第二十三章 图纸
第二十四章 工期哀求
第二十五章 甲供材料/设备等范围界定
第二十六章 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章 计价依据
第二十八章 条约价款支付
第二十九章 条约份数
第三十章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磨难的详细内容
第三十一章 其它
第三部分 条约附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2 廉明互助协议
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附件6 禁用材料清单
附件7 其它
第四部分 条约计价清单
一、 报价解释
二、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担保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
协商,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及本工程的详细情形签订本条约。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开放区解释:
二、 承包范围:
详见第四部分――条约计价清单。
三、 工期:约 天,详细开竣工韶光详见专用条款。
四、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知足万科企业实测实量 A4 版 VK-GC/Q-35 中并按照
干系检测办法达到 95分以上标准,详见技能标,详细详见专用条款及干系附件。
五、 条约造价为:□ 暂定总价 固定总价
1 .条约固定总价:¥ 元,大写:公民币
2.条约暂定造价(仿照清单条约适用):¥ 元,大写:公民币 圆整。
六、 条约文件组成及阐明次序
构成本条约的文件应能相互阐明,互为解释。除本条约条款另有约定外,本条约文
件组成及优先阐明次序如下:
1、 本条约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条约的协议书;
3、 本条约的专用条款;
4、 本条约的附件;
5、 本条约的通用条款;
6、 现行标准、规范、技能哀求和有关技能资料;
7、 图纸或材料样板;
8、 本条约的条约计价清单;
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条约第二部分《条约条款》中定义相同。
八、 本条约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由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息争释,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九、 本条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才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
用条款及干系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条约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 条约条款
一、 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阐明(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授予的含义)
1. 工程:指甲方乙方在条约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 用度:指不包含在条约价款之内的应该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3. 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及条约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打算的
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涌现的下雨、台风、高温景象、停水、停电、节假日、
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成分,本条约条款第十七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
4. 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
应的管理合营职责。
5. 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
采购的材料。
6. 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
行结算的材料。
7. 书面形式:指条约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 违约任务: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条约责任或履行条约责任不符合约定所答允担的任务。
9. 索赔:指在条约履行过程中,对付并非己方差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任务的情形造
成的实际丢失或工期耽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哀求。
10. 小时或天:本条约规定按小时打算韶光的,从事宜有效开始时打算(不扣除安歇时
间);规定按天打算韶光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越日开始打算。时限的末了一天
的截止韶光为当日 24时。
11. 条约文件:指构成条约的全部文件(详见本条约第一部分协议书)。
12.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事情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
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
依据。
13. 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报告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事情完成情形或工程
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
程指令类签证。
14. 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毛病的
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
15. 图纸:由甲方供应或乙方供应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知足乙方施工所须要的所有纸质
资料(包括配套解释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
第二章. 甲方代表
1. 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条约条款第二十二章)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条约约定
的权利,履行条约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条约中约定的乙方的任务或责任且下列
事变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会谈。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 7天书面关照乙方。
第三章. 乙方代表
1. 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条约条款第二十二章)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条约约定
的权利,履行条约约定的职责。
2. 乙方的哀求、要乞降关照,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具名后交甲方代表,方视为有
效文件。
3. 乙方代表及乙方技能卖力人、施工卖力人不得单方面改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
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关照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连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任务。未经甲方赞许,乙方代表改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公民币 5
万元;未经甲方赞许,其他管理职员改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公民币 5000元。
第四章. 甲方事情及任务
1. 甲方卖力提前3日向乙方发出进场关照。
2. 甲方卖力折衷总包的合营与管理事情,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
3. 必要时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条约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
4. 监督检讨工程质量、进度,卖力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
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5. 根据发卖等实际须要,对施工现场支配进行调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
行合理调度。
第五章. 乙方事情及任务
一、 现场职员管理
1. 按本条约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职员安排、②机器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
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赞许方可实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供应有关
职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担保现场施工劳动力、机器设备
能知足本工程进度哀求。
2. 乙方以下职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 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
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公民币 500元;同时,乙方应在 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职员
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职员。
2.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事情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
同哀求负有任务的施工职员、不熟习本专业事情的施工职员等;
2.2. 不能积极合营监理及甲方正常事情者;
2.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2.5. 与本条约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
2.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职员。
3. 未经甲方容许,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职员(甲方、甲方授权职员除外,甲
方及甲方授权职员均配带事情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须要
安排有关职员参不雅观本工程,必须经由甲方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
民币500元/人次违约金。
4. 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许可儿员住宿(除现场看守职员外)。如经甲方确认,
可在规定的园地搭设临时宿舍。
二、现场管理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
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条约约定完玉成体承建内容。条约规定由
乙方完成或供应合营的事情(包括条约、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
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缘故原由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
定期完成,造成甲方丢失的,乙方卖力赔偿甲方的有关丢失;上述情形下,甲方有
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用度(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
长。
6.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订定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 20天内供应施工样板计
划并报监理审批,经赞许后方可履行。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7. 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暗藏工程记录,包括拍照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
位哀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把稳网络有关履历,工程
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全的施工总结报告。
8. 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讨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
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
9. 乙方代表、项目技能卖力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哀求参加的会
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12小时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批准。
10. 工地实施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操持
和上周完成事情、未完成情形解释(包括拟采纳方法、终极完成韶光等)。
三、图纸审查
11. 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负责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事情,在
乙方拿到施工图15 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逼迫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
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事情。如乙方能够创造图纸错漏碰缺并避免甲方损
失落,甲方将视情形给予褒奖。
四、其他规定
12.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
业康健与安全培训干系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
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
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13. 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干系用度;折衷与政府方面的关系,确保
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
14. 履行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赞许,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
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供应的样板转给第三人。
15. 承担本条约附件《廉明互助协议》的规定履行干系责任;接管甲方此方面的检讨与
考察评估。
第六章. 工程造价
1. 计价根本:本工程的计价根本详见专用条款和计价清单中干系条款。
2. 结算体例
2.1.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符合市城建档案馆和条约哀求的
所有竣工资料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报告完全的结算资料两份,无分外情形,
甲乙双方应在45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事情;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
协议。因乙方缘故原由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卖力。
2.2. 乙方应安排足足数目标工程造价职员,担保签证与条约结算核对所需的韶光。
2.3. 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
2.3.1. 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 10事情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
除及暗藏工程详见第十一章5条规定),乙方每延迟 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
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
2.3.2. 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 7事情日完成签证量或完成情形确认;乙方收到监理下发
的已确认的签证后,于当月尾前报告甲方咨询公司审核。无分外情形,甲方应于
签证单确认完成后 22个事情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
2.3.3. 别的规定详附件 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2.4. 结算造价=条约价款+条约价款调度(含条约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
项目(含水电费等)+褒奖-违约金±其它。
2.5. 甲方结算资料吸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需按以下哀求报送完全结算资料:
2.5.1.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
2.5.2. 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2.5.3. 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
2.5.4. 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限价单。
2.5.5. 本条约专用条款、条约计价清单复印件。
2.5.6. 结算对帐单。
2.5.7. 水电费结清证明。
2.5.8. 条约结算须要供应的票据。
2.5.9. 经干系职员具名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
2.5.10. 违约索赔资料。
2.5.11. 经双方具名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变的约谈记录。
2.6. 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原则上不再调度,但经甲方确认不属实需变动的除外。乙
方由于自身缘故原由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乙方按调增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
甲方,甲方结算审核韶光相应顺延。
3. 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结算的送审价赶过甲方审定价 5%,乙方按以下办法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送审造价-甲方审定价)×10%,在工程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
除,并降落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 工程质量
1.1 本工程的详细质量哀求详见本条约专用条款。
1.2 乙方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哀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纳
方法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韶光内整改仍达不到哀求,乙方须向甲方支
付相称于上述不合格事情范围对应条约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
成上述事情内容,发生的所有用度(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
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2. 检讨和返工
2.1 乙方应负责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哀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条约发出的指令
施工,随时接管甲方、监理的检讨考验,为检讨考验供应便利条件。
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哀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 暗藏工程和中间验收
3.1 工程具备暗藏条件或达到本条约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暗藏
或中间验收前36 小时以书面形式关照监理和甲方验收。关照包括暗藏和中间验
收的内容、验收韶光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
具名后,乙方可进行暗藏和连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韶光内修
改后重新验收。
3.2 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哀求,
延期不能超过24 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韶光提出延期哀求,不进行验收,乙方
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3.3 当甲方代表和监理提出对已暗藏工程重新考验哀求时,乙方应按哀求进行剥露,
并在考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考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
偿乙方丢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考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用度,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章. 工期管理
1. 详细的掌握工期及干系工期管理哀求详见本条约专用条款约定。
2. 进度操持
2.1 乙方应于条约签订后 15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总进度操持,应符合专用条
款及招标文件哀求,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掌握的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提交
后15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正见地,视为赞许。
2.2 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操持组织施工,接管甲方、监理公司的检讨、
监督。
3. 开工及延期开工
3.1 乙方应该按照甲方书面关照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该不迟于协
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情由和哀求。
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赞许乙方哀求,工期相应
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哀求或乙方未在规定韶光内提出延期开工哀求,工期
不顺延。
3.2 因甲方缘故原由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关照乙方,
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
4. 停息施工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停息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哀求乙方停息施工,并在提出
哀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见地。乙方应该按甲方代表哀求停滞施工,并妥善
保护已落成程。乙方履行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见地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哀求,
甲方代表应该在48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韶光内提出管理见地,
或收到乙方复工哀求后 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缘故原由造成停
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缘故原由造成歇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用度,工期不
予顺延。
5. 工期耽误
因以下缘故原由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
关键线路)造成工期耽误,经乙方申请,甲方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5.1 不可抗力。
5.2 设计变更或修正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 10%。
5.3 甲方未能按本条约的约定韶光供应图纸及开工条件,导致乙方歇工或无法开工。
5.4 因乙方的缘故原由,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关照暂缓施工、间断施工或歇工。
5.5 甲方哀求乙方对任何已暗藏的工程实行挖开检讨或对任何材料设备实行试验(包
括查验后的修补),查验结果合格的。
6. 非本章5条缘故原由,如乙方未能定期完成条约专用条款工期哀求,必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逐日5000元并承担甲方由此引发的所有干系丢失,甲方在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
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任务或本条约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
1. 安全施工
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培植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纳必
要的安全防护方法,肃清事件隐患,并随时接管行业安全检讨职员依法履行的监
督检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而造成工程、财产丢失和人身侵害,由乙方承担
任务及干系用度。
1.2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
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方法,经监理公司
和干系管理单位认可后履行。
1.3 履行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利用)及利用毒害性、
堕落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 14日
书面关照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法,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履行。
2. 文明施工
2.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总包
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
民和企奇迹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乙方未采纳有效方法而导致的各种抵牾和纠
纷由乙方承担有关用度及任务。
2.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器、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
完场清;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哀求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
事情,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干系用度另加20%管理费从乙方条约
价款中扣除。
2.3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
场外避免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不得哀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十章. 材料与设备
1. 乙供材料设备
1.1 施工用各种乙供材料和设备,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供应商资料,个中包括材料设
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能资料,经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
可采购与利用。
1.2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卖力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
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利用,考验
费由乙方包袱。
1.3 乙方必须确保所利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实行《民用建筑
工程室底细况污染掌握规范》(GB50325-2001)中对材料哀求的规定;禁止利用含
铅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笨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禁止利用附件 6:
《限用禁用材料设备清单》中所列的材料设备。
2. 甲供材料、设备:
2.1 甲供材料、设备明细以本条约的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2 上述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或乙方指定的中转园地。乙方
须卖力保管、由中转园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
2.3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或条约签订后7日内体例材料进场操持(包括品种、规格、数
量、进场韶光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
料供应不及时的任务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须要补充或修正采购操持,应在该材料
设备进场前 30 天提出。因乙方缘故原由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
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丢失。
2.4 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 24小时关照乙方,货色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
位置,并在 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乙方应在验收甲供材时与监理、供货
方、甲方核对吸收数量,并在干系单据上具名盖章;验收后的保管任务由乙方承
担。
2.5 材料设备损耗率按条约规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甲方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供应
的干系解释。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属乙方逾额
订购或利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 5%,对超过 5%的部分,
甲方另收取 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5%以内的部分甲方按甲供价格扣回。如乙方
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打算的结算量,甲方不补偿节约的
材料设备用度。
3.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
3.1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和详细品牌详见本条约专用条款约定。
3.2 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 20日内完成限价事情,乙方
申请不及时造成的任务由乙方承担。
3.3 甲方完成限价并关照乙方后,乙方超过 20 日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缘故原由
涨价的任务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甲供办法另行订购该种材料,乙方向甲方
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
3.4 对付实时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管,而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限
价格购买,并将有关信息关照乙方,而乙方仍谢绝购买,则该种材料改为甲供,
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耽误由乙方卖力。
4. 甲方指定材料设备
4.1 甲方指定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条约专用条款,由乙方履行采购责任;
4.2 对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导致的供
货缺点、供货耽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任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相应丢失。
第十一章.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1.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约定详细详见本条约附件3。
2. 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包办职员由具名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
效。未按上述哀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乙方可谢绝履行。
3. 甲方发出的的有效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乙方应按哀求履行,如乙方谢绝履行,甲
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用度(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创造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浪
费之处,应在24小时内关照甲方和设计单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
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形予以褒奖。
5. 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涉及到的暗藏工程与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履行完毕后 1日内
请监理公司和甲方现场查验并填报《签证单》 ,超过时限甲方有权谢绝确认。
6. 甲方的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公司发出,乙方必须对工程联系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
改,并对整改情形进行书面回答。
第十二章. 发卖合营
1. 因发卖包装须要,乙方需按规定韶光完成有关事情,发卖合营韶光和范围由甲方另
行提前关照或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 甲方指令哀求的发卖合营事情,乙方需按时完成,干系用度已包含在本条约报价中。
耽误发卖开放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万元。如乙方谢绝施工,
甲方按第十一章第 3条处理。
第十三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1.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韶光向监理及甲方代表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申
请书内容包括:上月已落成作形象进度解释、质量、安全情形报告及预算报表、付
款申请单、发票等;因乙方延迟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干系资料造成乙方工程付款
延期的任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进度款与质量、安全挂钩,若报告事情的质量、安全达不到验收规范哀求,甲方有
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合格为止。
3.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哀求详见附件 4。
4. 乙方供应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利用假发票、套开拓票,否则乙方无
条件改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 1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甲方丢失的双倍金额。
同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任务的深究。
5. 工程付款未尽事宜详见本条约专用条款约定。
6. 保修金支付按照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规定。
第十四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 工程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 15
日向监理公司供应完全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
织甲方及干系单位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
2. 政府验收:
2.1 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
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2 乙方应根据档案馆哀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
一套,因乙方缘故原由耽误移交,每耽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公民币 1万元。
2.3 乙方根据政府验收见地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
3. 乙方应在验收完成后 30日内:
3.1 向甲方移交完全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套(如有须要含水电竣工图)竣工图纸必须准
确真实反响施工的实际情形),用于物业做事中央存档。
3.2 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事情,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撤除统统无关标志、污
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
3.3 撤出全部临建、施工职员、机器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扫尾工程所需的以外) ,并填
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具名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过时未向甲
方移交工程的,乙方按工期耽误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楼韶光耽误
的,甲方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亦由乙方承担。
4. 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乙方应卖力已落成程的成品保护事情,保护期间发生破坏、失落
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利用,因利用破坏发生的修理用度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章. 专利技能及分外工艺
1. 甲方哀求利用专利技能或分外工艺,应卖力办理相应的报告手续,承担报告、试验、
利用用度;乙方提出利用专利技能或分外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
方卖力办理报告手续并承担有关用度。
2. 甲方哀求利用专利技能或分外工艺,由此引起工程用度和工期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后
对条约价款和工期进行调度。
3. 乙方提出利用专利技能或分外工艺,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赞许履行,由此引起的工程
用度的增加有乙方承担,引起工程用度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受益 50%,缩短或延长的
工期由乙方承担。
4. 擅自利用专利技能陵犯他人专利权的,任务者依法承担相应任务。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役、动乱、空中翱翔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任务造成的
爆炸、失火,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磨难。
2. 不可抗力事宜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关照甲方与监理公司,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
取方法,尽力减少丢失。不可抗力事宜结束后 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及监理公司通报丢失情形及估量清理和修复的用度。不可抗力事宜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1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丢失情形。不可抗力事宜结束后 7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用度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如不及时报送,视同乙方放弃以上用度的索赔。
3. 因不可抗力事宜导致的用度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3.1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危害、因工程危害导致第三大家身伤亡
和财产丢失,由甲方承担。
3.2 甲方乙方职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卖力,并承担相应用度。
3.3 甲乙双方机器设备、材料破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3.4 歇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公司哀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职员及保卫职员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
4. 因不可抗力事宜导致的工期耽误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条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方的答允担相应任务。
第十七章. 保险
1. 甲方如已办理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统统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工程脱险时,乙
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合营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管保险公司的理
赔;如工程涌现丢失、危害或破坏、乙方须立即卖力修复、补救及改换或维修任何
受毁坏或破坏之物料,清理及弃置任何残骸。
2. 乙方应按国家干系规定卖力办理乙方施工现场职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
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用度,用度已含在条约价款中。因乙方缘故原由
造成的任何事件(包括第三者职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该当支付的丢失、赔偿费、补
偿用度等任务由乙方承担。
3. 甲乙双方在签定各自的保险条约时,其第三方任务险应将对方相互视为第三方。
4. 因乙方缘故原由而延长保险期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章. 地下文物
1. 乙方创造地下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代价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
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关照监理,乙方创造后如遮盖不报,致使文物等遭受
毁坏,依法承担相应任务,工期不予顺延。
2. 甲乙双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哀求采纳妥善保护方法,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用度,
并顺延工期。
第十九章. 工程保修
按双方签署的条约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实行。
第二十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1. 争议
1.1 甲乙双方在履行条约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办理、或者请第三方调度。当事人不
愿协商、调度或者协商、调度不成的,双方向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2 发生争议后,除非涌现下列情形的,双方都应连续履行条约,保持施工连续,保
护好已落成程:
1.2.1 单方违约导致条约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滞施工;
1.2.2 调度哀求停滞施工,且为双方接管;
1.2.3 法院哀求停滞施工。
2. 违约
2.1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条约干系条款,均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丢失概
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条约,守约方哀求违约方连续履行条约的,违约方承担违约任务后仍必须履行条约。
2.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任务涌现质量问题、劳资轇轕、拖欠工人人为或者其他缘故原由,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荣誉造成丢失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 。
2.3 本条约中其它不在上述2.2条款规定的干系违约金惩罚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
以200-20000元/项的违约金。
3. 乙方的索赔:
3.1 乙方根据条约规定向甲方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宜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条约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干系证明文件,提出索赔韶光以甲方签收韶光为准;
3.2 乙方过时提出索赔的,视为乙方放弃索赔;
3.3 乙方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情由,谢绝履行本条约规定之责任。
第二十一章. 条约生效、解除与终止
1. 条约生效
1.1 本条约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条约专用章后
生效。
1.2 条约涂改或手写修正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2. 条约终止
2.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条约文件的全部责任,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
结算款支付完毕,本条约即告终止。
2.2 条约的权利责任终止后,双方应该遵照老实信用原则,履行关照、帮忙、保密等
责任。
3. 条约解除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赞许,可解除本条约。
3.2 因重大政策调度、不可抗力,导致条约无法连续履行,双方可解除本条约。
3.3 若乙方存在如下违约事变,甲方有权解除条约:
3.3.1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往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3.2 因乙方缘故原由导致工程涌现不可填补的质量毛病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
会影响的。
3.3.3 因乙方缘故原由使工程工期涌现重大耽误导致甲方存在向购房人过时交付风险的。
3.3.4 甲方根据市场须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正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
3.4 甲方根据条约文件哀求解除条约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条约的关照,并在发出关照前7日奉告对方,关照到达对方时条约解除。条约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条约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5 条约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落成程的保护和移交事情,按甲方的哀求将自有材料设备和职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供应必要条件,已落成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哀求完备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3.6 乙方未完善移比武续擅自撤场的,该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统统丢失。
3.7 因上述3.3.1~3解除条约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用度,且乙方除卖力承担甲方的所有丢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条约价款 10%的违约金 。
3.8 因3.3.4解除条约的,甲方支付乙方 7 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职员和施工设
备的解约补偿用度,解约补偿用度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用度;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卖力退货和解除订货条约,甲方承担有关用度和丢失;现场施工举动步伐及仅本工程利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
二、 专用条款
第二十二章. 现场职员
1. 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赵晨光 刘鑫 。
2. 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为 卜庆斌 。
3. 监理单位: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4. 总监:关伯卿 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三章. 图纸
1. 甲方向乙方供应图纸 2 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 1 套)。
2. 乙方须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用度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四章. 工期哀求
1. 本条约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 年 月 日 ,以甲方正式关照为准。甲方正式通
知中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则本条约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2. 自甲方关照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备案约240天,201 年 月 日竣工备
案,201 年 月集中交付,详见技能标。
第二十五章. 甲供材料/设备等范围界定
1. 甲供材料设备、甲限品牌及甲限品牌限价清单:详见技能标、经济标。
序号 供应办法 材料名称
1 无 无
2 无 无
3 无 无
第二十六章. 质量标准
详细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实测实量A4 版VK-GC/Q-35中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的质量考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二十七章. 计价依据
1. 本招标工程的承包办法:□仿照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
2. 本条约为图纸范围总价包干,招标图纸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中相应解释)总价包干。
包干总价为 元。 (本条款仅工程量清单招标适用)变更或指令子目单价的确定:如属条约清单已有的子目,按条约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单价 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原招标内容无类似的项目,则按以下办法计费:无 。
3. 材料调差: 无 。
4. 其他: 详见技能标、经济标 。
5. 本工程其它计价依据未尽事变见本条约的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
第二十八章. 条约价款支付
1. 预支款: 本工程无预支款 。
2. 工程款支付: 每月支付工程量产值 80% (经监理、培植单位审核后的产值) 。
3. 保修款支付:工程集中交付后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 10天内,乙方供应含保修款的
全部结算款发票,使累计发票金额达到结算额后,甲方付款至本工程结算额95%,结算
完成后两年付至结算额的95%,另5%为保修款。
第二十九章. 条约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
本着互助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办理。
第三十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磨难详细内容为:
1.1 地震烈度为7级以上的地震。
1.2 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1.3 持续24小时且降雨量为 200mm 以上。
1.4 40度及以上持续24 小时的高温。
第三十一章. 其它
第三部分 条约附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范本)
甲方(全称): 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筑法》、《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
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同等,对 精装修工程(工程全称)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保修概况
1.1.工程名称: 精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市
1.1.保修内容: 精装修工程
1.4.工程保修金总额:¥ 元
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_客户关系中央,乙方应接管__甲方客户关系中
心的管理。
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2.1.双方根据《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
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见地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业主集中交付入住之日起打算。
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
工条约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任务。
2.1.凡属于乙方缘故原由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毛病,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
干系丢失,均属于乙方保修任务范围;不属于乙方任务的,乙方应合营维修,用度由责
任方承担。非因乙方缘故原由造成的原已建完部分的构造工程的质量保修事情由甲乙双方协
商办理。
2.4.由于设计缘故原由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
方保修范围。
2.5 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
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利用不当等而造成
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2.6.由于地震、大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供应的干系
证明)及利用者拆、改、修和利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
条约工程保修范围。
2.7保修期限:
1)房屋建筑的地基根本工程和主体构造工程为 70/50 年;
2)装修工程为 2 年;
1)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为 5 年;
4)电气管线、高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上述未列明的或与政府规定有冲突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住宅质量担保书为准。
3. 质量保修任务
1.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利用解释, 所有部品(例
如:洁具、热水器、煤气灶等)的保修卡、合格证书、利用解释书都由装修单位在移交
钥匙时统一移交甲方;否则因利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卖力保修。
1.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事情应遵照先处理问题后划分任务的原则。
1.1.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任务、用度及甲方的丢失均由乙方承
担。甲方与干系用户进行会谈,甲方丢失知会乙方后,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保修金
中扣除。
1.4.对付涉及构造安全的质量问题,应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培植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纳安全戒备方法;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履行保修。
1.5.赔偿任务: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丢失和间接丢失,由乙方卖力赔偿;
乙方未按条约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旧不能办理问题等缘故原由,用户向
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与用户进行索赔会谈,会谈结果经甲方和用户具名后立即生效,甲
方有责任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为支付给用户,乙方不
按哀求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
1.6.甲方开出《万科现场行为过失落惩罚关照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
函,如乙方采纳回避、推诿、谢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
产生统统用度直接从任务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
1.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折衷合营。
4. 保修作业管理
4.1.维修职员安排及哀求
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卖力人及充足的维修
小组成员。维修卖力人全面卖力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履行事情。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职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履行、
合营甲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会谈及用度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事情。乙方的
现场所有维修职员及管理职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
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赞许不得擅自离开事情岗位。否则甲方直接另委托他人完成
乙方任务内的保修事情,由此产生的所有用度和丢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应派
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职员常驻现场卖力维修事情,负责履行保修任务。乙方在上述配备
职员不足时,接到甲方关照 24 小时内需另增加职员赶到现场。维修卖力人一旦发生变
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事情日书面关照甲方。
4.1.2.乙方维修卖力人必须担保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缘故原由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
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1.1.乙方派出维修职员须具备闇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如甲方认
为该代表不能胜任事情,乙方在接关照后 2日内予以改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
4.1.4.维修卖力人须供应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照片一张
到项目维修中央存档,并供应有效联结办法。
4.1.5.乙方所有维修职员必须到项目维修中央办理小区出入证(需供应身份证复印件一
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乙方职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擅自
涂改、转借他人利用。
4.1.6.维修卖力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央相应的记录
表格中登记署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做事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4.1.7.维修工程落成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蝉联何杂
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利用。涌现
任何不良事宜,而导致业主索赔,干系用度由乙方卖力承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
品如数归还项目维修中央。
4.1.8.乙方必须接管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4.1.9.乙方职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4.2.维修的及时性
4.2.1. 在保修期起算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乙方应安排维修卖力人和充足的维修职员常
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做事严密,及时处理以上各项事情,在此韶光段内,乙方安
排在现场维修施工职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项目维修中央签到、打卡登记两次(8:10、
18:00) ,每人次迟到早退 1 分钟以上罚款 10 元,此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
的证据之一;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毛病、未落成程关照(包
括:口头、电话、书面关照),应立即组织专业技能职员对涌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
学的论证,负责组织施工并终极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任务。乙方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
在工程交付前一个月准备充足的部品、材料、配件,纳入周转库房,避免因材料不能
及时到场造成的统统丢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材料不及时的情形下,
委派他人采购、维修、安装,所有用度加 15%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
4.2.1.1.一样平常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8 小时内完成维修责
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职员确认。
4.2.1.2.紧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去世无法
开关、电器线路泄电、短路、打火、跳闸、溘然停水停电等)乙方必须 1 分钟内赶到现
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职员确认。
4.2.1.1.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10分钟内赶到现场,
采纳防护方法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形下同防水施工单位 96 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
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职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合营、维修两次
以上(包括两次)无效等情形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维
修用度并支付维修费15%的违约金,并赞许从保修款中扣除。
4.2.2.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关照,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
后,关照乙方维修,在乙方职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纳适当的应急方法,由此发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4.2.1.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赞许由甲方处
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具名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
认(甲方将处理情形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统统用度并加 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
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任务。
4.2.4.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无缺,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
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紧张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
用度及赔偿用度加上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 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保修款)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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