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根据《泸州市12345政务做事热线电话交办单》市民反响的情形,合江县消防接济大队消防监督检讨员于2024年3月4日对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滨江路上段186号的泸州江扬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举报投诉现场核查。在现场核查中,创造该酒店处于业务状态,"大众年夜众聚拢场所未经消防接济机构容许擅自投入利用、业务。
泸州江扬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合江县消防接济大队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公民币8.1万元的行政惩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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