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报复一下爬到我脚上咬我的蚂蚁,切切没想到我的冲动行为会引发山火,我真的很后悔!
我知道自己错了!
”卢某平在庭审中懊悔地说道。
近日,据贵州高院,荔波县公民法院在独山县上司镇公开开庭审理了卢某平失落火罪一案。当天正值赶场天,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审理案件吸引了浩瀚群众容身旁听。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4日,被告人卢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时,欠妥心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卢某平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想要点火蚂蚁窝。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了森林失火。
经鉴定,这次森林失火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属一样平常灌木林地,个中包括国家公益林地11.23公顷,地方公益林地36.14公顷。经评估森林失火丢失总额为1,416,953.95元,个中直接丢失688,466.11元,间接丢失728,487.84元。
裁判结果
荔波县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平因轻忽大意野外用火引发森林失火,森林失火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落火罪。卢某平的犯罪行为毁坏了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惩罚外,还答允担相应的民事侵权任务。鉴于卢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惩罚;志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以犯失落火罪判处被告人卢某平有期徒刑八个月;责令被告人卢某平按照《独山县上司镇村落组卢某平森林失火地块复绿方案》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并担保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以修复活态。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卢某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法官提醒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一场对蚂蚁的报复,让被告人卢某平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法官在此提醒,进入山林时,严禁携带火种,因过失落造成森林失火,不仅要承担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侵权任务,还要深究刑事任务!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