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乐居携手湖南天地人状师事务所 监事会监事、湖南省律协民商委委员王欢状师,针对长沙购房者、业主碰着的房产维权事宜,进行针对性案例答疑剖析。
问:协信星澜汇小区总计2400户,均匀每户80平米,物业费2.18元,年物业费500万。但是这笔钱石沉年夜海!
而且小区物业内部管理混乱,小区没有保安门禁,外卖和快递随意进出。小区内90%业主反响家里涌现了无法修复的开裂,油烟管道串味,常常有小偷光顾。 这种物业不作为问题,该当怎么办?
王欢状师答:关于小区的物业费的公示和利用问题,一样平常在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条约中会有明确的约定,业主们可以先查询物业条约,哀求物业公司按照条约约定履行公示责任。当然,对付实施物业费酬金制的,法律逼迫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做事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做事资金的进出情形。
如果小区物业不作为,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解聘,选择更得当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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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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