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至法院哀求拆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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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物业公司认为,许某只是小区内的一户业主,哀求拆除小区内电梯加装的IC卡系统,其无法代表该小区内全体业主主见权利,许某的主体不适格,应该驳回许某的起诉。电梯加装IC卡系统不影响电梯的利用功能也不影响业主正常利用,反而能够防止无关职员随意出入单元楼层,防止业主财产被盗或其他侵害事宜的发生,实际上起到安检的功能。乘坐电梯时按键与刷卡同样是举手之劳,不影响业主正常利用,也不影响邻里相互见面或者外来亲友拜访。要求法院驳回许某的诉讼要求。
法院审理
讯断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聊城中院,经中院审理后作出讯断,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法官说法
物业公司供应物业做事应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有权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变,有权行使表决权。个中,对付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变,须经法定决议规则予以确认,否则物业公司无权擅自限定业主权利。
法条链接
笔墨:廉玉磊 来源:临清法院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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