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成立首个生态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
基本知足各环保领域环境危害鉴定
据理解,此前由于中山本土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空缺,大量环境违法案件鉴定评估本钱高、周期长、效率低,造成证据难以固定、危害后果难以核算、主体任务难以深究等问题,给中山市生态环境危害赔偿案件办理和掩护市民群众生态环境权柄带来阻碍。
针对上述问题,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把推动创建本土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作为年度改革创新事情重点加以推进,积极联动市法律局加强对具备条件的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辅导,组织专家会进行论证,开展专项业务辅导。
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中山市法律局推动下,由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主体,历经2年预备,中山公用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所于2024年8月正式得到广东省法律厅法律鉴定机构行政容许。
目前该所具备污染物性子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危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危害鉴定三个领域的环境危害法律鉴定资质,拥有环境危害法律鉴定人13名,业务范围基本可以知足中山市须要环境危害鉴定的各个环保领域。
鉴定机构成立突显“三大上风”
生态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的成立使中山市成为广东省拥有此类机构的两个地级市之一。
“中山公用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所的成立是中山市生态环境与法律领域的重大打破,补充了中山市环境危害法律鉴定事情的空缺,也是践行中山市高质量发展理念的主要创新,将极大助力中山市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改革事情上新台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干系事情卖力人先容。
详细来讲,此举有助于戒备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开展环境污染危害法律鉴定评估事情,对环境污染危害进行定量化评估,将污染修复与生态规复用度纳入环境危害赔偿范围,科学、合理确定危害赔偿数额与行政罚款数额,有助于真实表示企业生产的环境本钱,强化企业环境任务,增强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有利于办理“违法本钱低,遵法本钱高”的突出问题,改变以捐躯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办法,戒备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生态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的成立还将为中山环境法律事情供应强有力的技能保障。中山公用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所将生态文明法治培植、环境行政司法与环境犯罪衔接,供应本地、快捷、科学的鉴定技能支撑,为中山市各级政府、公检法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司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审判、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危害赔偿磋商供应有力的专业做事保障,对付提升中山市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效率、知足法律机关和行政部门对环境污染和生态毁坏类案件事实查明的需求具有主要意义。
此外,成立生态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有助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律手段办理环境污染轇轕,通过鉴定机构开展环境危害鉴定评估事情,由造成生态环境危害的任务者承担赔偿任务,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助于落实污染者包袱原则,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构筑中山市生态环境安全樊篱。
案件赔偿总金额超1.5亿元
据先容,自全国开展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该项事情,目前共启动生态环境危害赔偿案件95宗,赔偿总金额超1.5亿元。
中山市创新事情方法,在全省实现“三个率先”,即率先履行生态环境危害赔偿案件大略单纯鉴定评估与磋商事情程序、率先建成首个地市干系专家库、率先探索惩罚性赔偿并成功磋商达成赔偿协议。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环境有价、危害担责、终生追责”的理念更加深入民气。
“今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借力环境危害法律鉴定机构供应的全方位、专业化的环境危害法律鉴定做事,助力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改革事情,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苦守卫战。”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干系事情卖力人先容。
采写:南方+ 苑世敏
通讯员:肖欢欢
【作者】 苑世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