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面清单”删减的2条内容在产品设计和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

①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通过调度附加用度率系数倒算的办法,使产品的个别不同交费年期的年交费率调度为同等水平,存在误导发卖隐患;

②增额终生寿险的利润测试投资收益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形存在较大偏差。

①康健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条约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

人身保险产品2024版负面清单出炉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成重点关注对象

②保险公司未在规定韶光通过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报送产品停滞利用报告。

③保险产品通过调度附加用度率系数倒算的办法,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发卖及侵害消费者权柄的隐患;

④保险产品备案用度假设与实际用度不一致,用度描述不清晰、用度水平设定不合理;

⑤同一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发卖时采取的精算假设及利润测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缺少管理手段,存在侵害消费者权柄的风险;

⑥养老年金保险采取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去世亡发生率,缺少定价依据。

3、“负面清单”修正的2条内容均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

①2023版“增额终生寿险的定价附加用度率假设较公司实际发卖用度显著偏低”,在2024版调度为“保险产品的定价附加用度率假设较公司实际发卖用度明显偏低”;

②2023版“终生寿险法界说务准备金评估采取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利用<中国人身保险业履历生命表(2010-2023)>有关事变的关照》中的哀求不一致”,在2024版调度为“保险产品法界说务准备金评估采取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利用<中国人身保险业履历生命表(2010-2023)>有关事变的关照》中的哀求不一致”。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