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更新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人为总额,最低缴存基数设定为2320元,最高不超过27525元。
对付缴存比例,国家机关奇迹单位及其职工将按照各11%或12%的比例缴存,而其他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形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困难单位,新政策许可其申请降落缴存比例至最低1%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这一调度旨在减轻企业包袱,同时确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柄不受危害。
在申请降落缴存比例或缓缴时,单位需经职工大会或工会谈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审核。

这次调度将进一步优化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地做事于广大职工和企业。

天津调解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7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