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培植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实行人。8月29日,被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民法院列为被实行人,案号(2024)豫0203执944号,实行标的5707348元。8月21日,被白玉县公民法院列为被实行人,案号(2024)川3331执64号,实行标的412603元。8月1日,被西宁市城中区公民法院列为被实行人,案号(2024)青0103执2810号,实行标的188291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培植成立于1962年,位于开封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中国化学工程株式会社、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9.5834%、20.4166%。企业注书籍钱125654.419879万公民币,实缴成本125654.419879万公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光明,任职企业1家,总经理为姚景浩,任职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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