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支配,2024年1月1日起,枣庄市优化了职工普通门诊政策,降落了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调度为200元、400元、600元。提高普通门诊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