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明确,向购房人承诺且实际交付标准为精装修的,应按经审查通过的精装修设计文件办理施工报建或变更手续,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同时特殊强调,企业未按承诺哀求开展项目培植的,对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从严监管,对后续培植单位开拓及其关联企业开拓的装置式建筑预售商品房项目不予按完成主体构造三分之一核发预售容许证,对施工企业未按条约如约等不良行为履行信用记分处理。

这个政策去年3月18日也曾出台过,通过比拟,少了“项目培植单位应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A级监管企业”这一条款,这次优化对2023年1月1日后拿地项目,提出了新的哀求:“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应按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或以上标准培植,属于超高层建筑的,应按三星级标准培植。

来详细看看文件。

东莞出台新政事关精装交付对商品房预售也有规定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装置式建筑商品房预售容许有关事变的关照

各房地产开拓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力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事情支配哀求,稳步推进商品房建筑品质提升,进一步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东莞市装置式建筑履行标准和范围等有关事情哀求的关照》(东建节能〔2022〕8号)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形,现对我市履行装置式建筑的商品房项目预售容许申办条件进一步优化。
有关事变和哀求关照如下:

  一、我市履行装置式建筑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地上建筑层数大于七层(不含本数)的楼栋,当主体构造完成三分之一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容许证。

  (一)2023年1月1日前(不含本日)签订培植用地利用权出让条约(协议)的商品房项目(城市更新类项目以《成交结果确认书》签订的韶光为准,下同),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应符合国家或者广东省《装置式建筑评价标准》干系技能哀求,并通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装置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

  (二)2023年1月1日后(含本日)签订培植用地利用权出让条约(协议)的商品房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符合东建节能〔2022〕8号文规定的装置式建筑履行标准,并通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装置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

  2.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应按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或以上标准培植,属于超高层建筑的,应按三星级标准培植。

  以上符合第(一)或第(二)条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均应采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能,至少应知足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运用哀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能运用情形需在项目开展装置式建筑预评价认定时进行审查
开拓企业需承诺申请预售的项目得到东莞市级以上(含)工程质量或广东省级以上(含)施工安全奖项,并知足培植工程项目质量评价等干系哀求

  二、其他装置式建筑预售商品房项目地上建筑层数为七层以下(含本数)的,仍需在构造工程封顶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容许证。

  三、符合条件的装置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培植单位办理预售容许证时,除现有办理商品房预售容许证哀求的资料外,还需供应装置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培植承诺函(详见附件)及施工容许变更手续(如有),承诺在后续的培植中按照预评价通过的装置式建筑设计方案等哀求履行。

  四、培植单位应在申办预售容许证前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履行装置式建筑的情形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的紧张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工程方案容许证、首个标准层验收记录、装置式各项技能(部品部件)检测报告、施工容许变更手续(如有)等干系资料及现场各施工方案落实情形。

  五、培植、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各方主体任务,落实装置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各项技能内容,向购房人承诺且实际交付标准为精装修的,应按经审查通过的精装修设计文件办理施工报建或变更手续,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培植单位应与施工企业在施工条约中明确约定项目履行装置式建筑、绿色建筑、质量安全创头等干系哀求,并明确违约任务条款,施工单位不按约定履行条约有关责任的,培植单位可申请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扣分处理。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干系法律法规及文件哀求加强监督检讨,企业未按承诺哀求开展项目培植的,对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从严监管,对后续培植单位开拓及其关联企业开拓的装置式建筑预售商品房项目不予按完成主体构造三分之一核发预售容许证,对施工企业未按条约如约等不良行为履行信用记分处理;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筑法》《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干系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关照自发文之日起履行。
与以往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关照内容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