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范围
大庆路快速路(同泉路—庆新路)道路培植工程云冈区段,包括槐北1、2号楼底商,616厂外围门面房,大同外国语学校周边及国网供电所周边临街商铺及其他房屋。
二、征收目的
履行新建大庆路快速路(同泉路-庆新路)道路培植工程,完善城市交通网,符合公共利益。
三、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根据《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政发〔2015〕10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干系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代价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详细征收补偿安置内容以房屋征收部门制订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四、房屋征收部门
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由云冈区公民政府组织履行征收补偿事情。
五
自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和地皮,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地皮用场;
(3)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
六、计户依据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利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条约(公房、经租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打算。无房屋面积的以评审中央实际丈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云冈区政府牵头,会同审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培植、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国资等干系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被征收人持房屋有效证件及房屋有关权利人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进行登记。
七
上述范围内所有无方案容许证、房屋产权证、地皮利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奇迹单位、驻区中心、省奇迹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
上述范围内国有地皮利用权同时收回。
九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迁居的,将依法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
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房屋征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
各单位、个人要顾整年夜局,服从城市培植的须要,积极主动合营,确保新建大庆路快速路(同泉路-庆新路)道路培植工程房屋征收事情顺利履行。
大同市公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责编 | 解思晖
审核 | 邓 琳
监制 | 杨 刚
来源 | 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