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梳理发现,事件项目的业主单位为上海天呈床垫有限公司,承租单位为上海车配龙实业(集团)株式会社,施工单位为上海朕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事广告牌制作安装方包括苏州永琛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苏州艾美思标识有限公司、自然人余某乐。
经查明,2024年5月14日7时许,自然人余某乐根据苏州永琛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哀求,带领四人(均为社会自由务工职员)一同至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3888号进行广告字牌安伪装业。余某乐安排黄某(持有登高作业证,当时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黄某月和杨某武(黄、杨无持有登高作业证,当时均佩戴安全帽、均未佩戴安全带)三人登上作业现场内一期6区、7区的塑钢板顶棚(距地面约13米),利用绳索装置将位于地面的待安装广告字牌提拉至顶棚。8时35分许,三人在提拉第二块广告字牌时候,黄某月踩破顶棚采光板并坠落至地面。120到达后宣告黄某月已当场去世亡。
本报把稳到,调查组指出,事件的直接缘故原由为黄某月在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且未采纳必要安全防护方法的情形下进行高处作业,导致事件发生。此外,经调查,余某乐为自然人,其为承揽虹梅南路3888号广告字牌制作和安装工程,借用苏州艾美思标识有限公司业务执照与苏州永琛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签订干系《工程制作条约》。
终极,调查组认定,本起事件是一起生产安全任务事件,并对任务企业和职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把稳到,有3家企业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个中,上海朕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对安装单位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统一、折衷管理,未制订广告字牌安伪装业施工方案等问题。建议进行处理。
苏州永琛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存在未与苏州艾美思标识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安装现场安全管理缺失落等问题。建议进行处理。
苏州艾美思标识有限公司违规将公司业务执照及公章出借给他人利用,建议移交区市场局进行处理。
此外,余某乐,对作业现场管理缺失落,未对作业职员的资质未进行审核,安排无登高作业证职员进行登高作业,未督匆匆规范作业职员利用安全防护用品,对本起事件发生负有任务,建议移交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进行处理。
调查组还建议对上海天呈床垫有限公司、上海车配龙实业(集团)株式会社进行警示约谈。(文|中国基建报 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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