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号)
《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湘潭市第十六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7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湘潭市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2023年11月24日湘潭市第十六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电梯,指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搭客电梯、自动扶梯。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的电梯除外。
第二条 市、县(市、区)公民政府应该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情的领导,开展统一的聪慧监管,建立健全折衷、考察、经费保障等机制,及时折衷办理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事情。
住房和城乡培植行政主管部门卖力对培植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施工活动及其质量的监督管理,督匆匆房屋培植单位在电梯移交给所有权人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对依法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理、改造和更新电梯进行辅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卖力督匆匆物业做事企业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自然资源和方案、应急管理、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接济机构应该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干系事情。
州里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该帮忙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监视事情。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电梯安全和接济知识的宣扬教诲,增强社会"大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梯生产、经营、利用、掩护保养、考验、检测等单位和新闻媒体应该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扬,勾引社会"大众年夜众安全、文明利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该加强电梯安全知识教诲,增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意识,培养文明利用电梯的习气。
鼓励业主规约、居民公约和村落规民约对文明乘坐电梯的行为规范作出约定。
鼓励职业院校、电梯企业开展电梯修理、掩护保养职员技能培训,建立演习基地,培养专业化人才。
第四条 鼓励电梯生产、利用、掩护保养等单位、"大众聚拢场所以及住宅小区的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投保电梯安全任务保险,探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任务保险。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产品,供应风险管理做事。
第五条 市公民政府建立统一的电梯聪慧监管系统。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全市的电梯履行统一的聪慧监管,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利用、考验、检测和掩护保养等事情进行智能化管理,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辅导规范。
学校、医院、公园、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阛阓、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体育馆等公共聚拢场所新安装的搭客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日常掩护保养单位联网;日常掩护保养单位应该同时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本条例发布前已投入利用的电梯,应该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加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第六条 培植工程设计单位应该根据建筑物的利用功能,按照国家规定和安全技能规范及标准,结合安全舒适出行的须要,设计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和层站等建筑构造,并提出电梯选型的建议。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和安全技能规范及标准对电梯的有关设计进行审查。
培植单位应该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配置知足安全、环保、应急接济等哀求的电梯;培植单位应该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知足电梯安全运行须要的空气温度调节器,并会同通信运营企业实现电梯轿厢和井道通信旗子暗记有效覆盖。
培植工程竣工验收后,培植单位应该将电梯干系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
第七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履行以下责任:
(一)施工期间采纳必要的安全防护方法,在电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公示牌;
(二)改换电梯紧张部件、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应明确质量担保期限,并做好改换记录;
(三)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装饰的,应该符合国家规定和干系安全技能规范;
(四)不得采取变动软件程序、变动硬件举动步伐、设置密码等技能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是电梯利用安全管理的任务主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培植单位为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
(二)委托物业做事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电梯,受托方为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
(三)未委托物业做事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电梯,属于单一所有权人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由所有权人书面协议确定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
(四)出租场所配有电梯的,出租人为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的州里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该辅导、折衷和督匆匆所有权人履行委托管理或者确定实际卖力人。未明确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的电梯,不得投入利用。
第九条 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对电梯的利用安全卖力,履行下列责任:
(一)根据电梯数量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职员;
(二)对电梯掩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对掩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
(三)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电梯利用标志、电梯安全利用把稳事变及警示标志等;
(四)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装饰的,应该确认符合干系安全技能规范才能投入利用;
(五)"大众年夜众聚拢场所电梯的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旬日;
(六)电梯因故障等缘故原由须要停息利用的,在电梯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采纳避免电梯乘用的安全方法;
(七)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随意马虎造成电梯破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采纳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法或者安排职员进行现场管理;
(八)在电梯轿厢标明掩护保养单位的名称和接济电话,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立即关照电梯掩护保养单位,并合营组织履行接济事情;
(九)创造占用、堵塞、封闭候梯厅,锁闭候梯厅出口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安全的,及时劝阻并向消防接济机构报告;
(十)合营通信运营企业保持电梯轿厢和井道通信旗子暗记有效覆盖;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电梯技能规范规定的其他管理责任。
违反前款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电梯乘用人应该遵守电梯安全利用规定,不得履行下列行为:
(一)采取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或者利用禁止利用的电梯;
(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物品乘坐电梯;
(三)利用搭客电梯运载电动摩托车等带电瓶的交通工具;
(四)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敲打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行为;
(五)破坏电梯操作按键、标识标志、报警装置及其他附属举动步伐;
(六)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用人违规利用电梯的,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有权对其进行制止;由此造成的干系丢失,由当事人承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惩罚。
第十一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考验、检测、掩护保养的单位应该在本市首次开展业务前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单位名称、办公地点、联系办法、资质资格、持证职员等信息;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该自变更之日起三旬日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电梯掩护保养单位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电梯掩护保养业务;
(二)电梯掩护保养作业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方法,保障施工安全;
(三)应及时详细记录对电梯故障处置、配件维改动换等情形;
(四)创造电梯超过考验检测期限、不符合安全技能规范或者存在事件隐患的,应该书面奉告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存在严重事件隐患的,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制订应急方法和接济预案,实施二十四小市价班制度;接到电梯故障报告后,在规定韶光内抵达现场,并履行接济。
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三条 对下列电梯,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掩护保养单位应该增加日常巡查和掩护保养频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履行重点安全监督检讨:
(一)公众聚拢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
(二)多次发生故障或者困人事件的电梯;
(三)利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须要履行重点安全监督检讨的电梯。
第十四条 在用电梯、室外电梯的钢构造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和安全技能规范进行考验、检测。
电梯考验、检测机构应该履行下列责任:
(一)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电梯考验、检测和安全评估业务;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验、检测或者安全评估事情,并在十个事情日内出具考验、检测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三)创造电梯存在事件隐患的,应该及时书面奉告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属于严重事件隐患的,应该立即书面奉告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停息利用电梯,同时向电梯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规范及干系标准等其他规定。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电梯所有权人应该承担电梯日常运行以及重大修理、更新和改造等干系电梯用度。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所需资金,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担。
物业做事企业为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的,电梯掩护保养、考验、检测、一样平常修理等日常运行用度从物业做事费中保障列支,详细列支项目由物业管理条约约定。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每年公布一次电梯日常运行、掩护保养、考验、检测用度支出情形。
第十六条 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一次定期考验日期的,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规范哀求,在停用之日起三旬日内到原电梯利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进行检讨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考验、检测,书面奉告电梯利用登记机关。
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发生变更的,新的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自变更之日起三旬日内到利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做好有关技能档案的交卸事情。
电梯存在严重事件隐患,无改造、修理代价,或者超过安全技能规范规定利用年限,电梯利用管理任务人应该及时予以报废,并在三旬日内到利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违反本条电梯停用后启用、变更登记干系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责令停滞利用有关电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公民政府应该将电梯应急接济依法纳入政府突发事宜应急接济体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推进电梯应急接济机制和能力培植,加强接济信息共享和专业技能培训,推动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组织提高社汇合作接济能力。
第十八条 载货电梯的监管参照本条例实行。
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惩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