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规范辖内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戒备化解风险,勾引“失落联”“空壳”企业主动退出,实现减量增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失落联”“空壳”典当行排查事情。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关照》(银保监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有关规定,本次公示的29家典当行均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深圳市辖内符合38号文第(十七)条中关于“失落联”“空壳”认定标准的企业。
据悉,38号文第(十七)条细化了“失落联”“空壳”的认定标准:“知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该认定为“失落联”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事情职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掌握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哀求报送月报。知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该认定为“空壳”企业:近6个月未开展收当、续当、赎当、绝当物处置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报告”(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南都·湾财社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人士处理解到,下一步,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各区和行业协会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督导、合规培训、约谈督匆匆等办法,持续督匆匆和疏导“失落联”“空壳”企业通过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注销自主退出行业。
采写:南都·湾财社智库研究员 苏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