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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新修订的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保定市公民政府令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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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27日保定市公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18日保定市公民政府令〔2024〕第2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掩护业主和物业做事企业的合法权柄,营造良好的居住和事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培植,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利用、掩护、做事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依法培植的房屋及其配套的举动步伐、设备和干系园地。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做事企业,由业主和物业做事企业按照物业做事条约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掩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干系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该坚持业主自治与专业做事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正、公道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做事企业。

第五条 市、县(市、区)公民政府应该将物业管理做事纳入当代做事业发展方案,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并将物业管理事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县(市、区)公民政府应该设受室庐小区管理保障资金,专项用于扶持老旧住宅小区的根本培植和物业管理。

第七条 构建物业做事企业的诚信机制,完善诚信服务体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物业做事企业信用档案,促进物业做事行业康健发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市公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培植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事情,其紧张职责是:

(一)卖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利用审核;

(二)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从业职员培训;

(三)建立物业管理专家库;

(四)建立物业做事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

(五)辅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事情,其紧张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辅导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居(村落)民委员会参与物业管理事情;

(三)卖力住宅物业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和采取协议办法选聘物业做事企业的审批事情;

(四)卖力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辅导、监督和备案事情;

(五)监督物业做事用房的配置和利用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做事企业备案事情;

(六)卖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利用审核;

(七)调集有关物业管理的联席会议,卖力物业轇轕的折衷处理和信访投诉处理事情。

第十条 市、县(市、区)公民政府的下列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的干系事情:

(一)公安机关卖力在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交卸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置事情;

(二)民政部门卖力折衷居(村落)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辅导、监督,帮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做事企业做好物业管理的干系事情;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物业做事企业劳动用工进行辅导、检讨和监督;

(四)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卖力督匆匆培植单位做好保修期内房屋及举动步伐设备的干系保修事情;

(五)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卖力培植工程方案设计方案审查,并按规定标准对物业管理用房的规模进行审核;

(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住房和城乡培植等部门卖力对业主投诉或者举报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未依法履行维教化护任务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人防部门卖力物业管理区域内人防工程及举动步伐掩护管理的辅导和监督;

(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卖力规范监管前期物业做事收费实行情形和实施市场调节价的物业做事企业收费行为,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违规收费和加价行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机器式停车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利用中的违法行为;

(九)消防接济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破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举动步伐、器材或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取得方案部门容许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毁坏房屋外立面以及侵略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举动步伐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政司法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查处。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该按照委托条约约定,并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承担物业区域内专业经营举动步伐设备和干系管线的维教化护任务。

第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详细卖力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事情,其职责是:

(一)组织、辅导业主大会的预备、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备案事情,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二)组织调集本辖区内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折衷干系部门办理物业管理事情中涌现的主要问题;

(三)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投诉点,接管业主的投诉和举报,为业主供应基本做事;

(四)卖力调度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抵牾轇轕,组织开展本辖区物业做事满意度调查事情;

(五)建立物业管理应急预案,落实物业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 居(村落)民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帮忙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事情机制,参与辅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二)合营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依法调度物业管理轇轕;

(三)帮忙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落实未履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管理做事事情;

(四)勾引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督匆匆物业做事企业掩护公共利益,做好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的掩护事情。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该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实行行业做事标准和标准化做事,督匆匆物业做事行业及从业职员依法诚信经营,促进物业行业康健发展。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四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该认定为业主。
基于与培植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霸占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第十五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力:

(一)按照物业做事条约约定接管物业做事企业供应的做事;

(二)发起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变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订和修正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当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七)监督物业做事企业履行物业做事条约;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和干系园地利用情形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利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继受人、业主书面授权的代理人,依法享有前款规定的除当选举权以外的权力。

第十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行使权力,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的责任,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的利用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掩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实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遵守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谋划定;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按时交纳物业做事用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七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赞许,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八条 下列事变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订和修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订和修正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改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做事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举动步伐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举动步伐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修建筑物及其附属举动步伐;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场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其他重大事变。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培植单位应该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的哀求,报送有关预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应该在收到培植单位或者业主提出预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预备组。

第二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预备组由业主代表、培植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代表和居(村落)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预备组成员人数应该为单数,个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预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预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代表担当。

预备组应该自组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事情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备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奇迹,任务心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5年,委员可以连选留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保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该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调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履行情形;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做事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做事条约;

(四)及时理解业主、物业利用人的见地和建议,监督物业做事企业履行物业做事条约;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履行;

(六)督匆匆业主交纳物业做事费及其他干系用度;

(七)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利用;

(八)调度业主之间因物业利用、掩护和管理产生的轇轕;

(九)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喂养动物、违章搭建、侵略通道、拒付物业费等危害他人合法权柄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滞侵害、打消妨碍、肃清危险、恢复原状、赔偿丢失;

(十)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变,应该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变,应该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赞许。
决定本办法第十八条其他事变,应该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赞许。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该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发起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该自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事情经费和委员的报酬由全体业主承担,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事情经费和委员报酬的进出情形,应该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管业主监督。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做事企业之前,由培植单位选聘物业做事企业,签订前期物业做事条约,并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住宅物业的培植单位应该通过招标投标的办法选聘物业做事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建筑面积低于5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办法选聘物业做事企业。

第三十条 住宅物业的培植单位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时限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情: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该在现售30日前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该在取得《商品房预售容许证》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该在交付利用90日前完成;

(四)改换物业做事企业的,应该在原前期物业做事条约终止30日前完成。

第三十一条 培植单位应该制订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利用、掩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该履行的责任,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该承担的任务等事变依法作出约定,并在物业发卖前向物业买受人昭示。
物业买受人在与培植单位签订物业买卖条约时,应该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三十二条 培植单位与物业做事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做事条约,应该包含物业做事等级标准、物业做事收费标准及其他所有用度的收费标准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培植单位应该在物业交付利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做事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及物业做事用房的承接查验事情。

履行承接查验的物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应该申请消防验收的培植工程竣工,培植单位应该向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他的培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自然资源和方案、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答应利用文件,并向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公共照明、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举动步伐设备按方案设计哀求建成,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教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做事等公共做事举动步伐已按方案设计哀求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做事用房等公共配套举动步伐按方案设计哀求建成,并知足利用功能哀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举动步伐、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举动步伐设备取得利用合格证书或者特种设备利用登记证;

(六)物业利用、掩护和管理的干系技能资料完全完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罢手续20日前,培植单位应该向物业做事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构造、设备竣工图,配套举动步伐、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举动步伐设备的安装、利用和掩护保养等技能资料;

(三)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答应利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利用解释文件;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六)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在前期物业做事条约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进行现场查验应该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做事条约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做事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培植单位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哀求物业做事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

培植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应该由物业做事企业收取的物业做事费。
本办法施行前培植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做事费,由培植单位全额承担。

第三十七条 培植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做事用房,培植用度计入商品房本钱,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场。

物业做事用房应该按照下列规定配置:

(一)培植工程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敷3万平方米的,物业做事用房按不低于90平方米配置,3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千分之三配置,超过20万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万分之十五的标准配置;

(二)应该知足水、电、采光、透风等正常利用功能。

第三十八条 物业做事用房由培植单位在承接查验前装修到位,并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消防掌握室、安防掌握室等相应库室。

不得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车棚、车库、民防工程、室内层高不敷2.2米的房屋计入物业做事用房面积。

第五章 物业管理做事

第三十九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物业做事活动。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该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做事企业签订物业做事条约。

物业做事条约应该对物业做事内容、物业做事等级标准、物业做事收费标准、双方的权力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利用、物业做事用房、条约期限、违约任务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自物业做事条约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将物业做事条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备案。

第四十二条 物业做事条约终止时,物业做事企业应该将物业做事用房和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物业做事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做事业务委托给专业性做事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四条 物业做事紧张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三)掩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

(四)掩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做好安全戒备等事情;

(五)对物业利用中的禁止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六)保管物业档案和物业做事档案;

(七)物业做事条约约定的其他物业做事事变。

第四十五条 物业做事收费应该区分不同物业的性子和特点等情形,分别实施政府辅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做事收费实施政府辅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做事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

详细物业做事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业做事条约中约定。
住宅的物业做事收费标准由物业做事企业报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政府辅导价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会同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做事均匀本钱、最低人为标准、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形,制订物业做事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社会均匀本钱变动情形,对物业做事收费等级基准价应时调度。

第四十六条 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做事费由培植单位承担;已竣工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做事费由业主承担。

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做事费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业做事条约中约定。

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业主应该与物业做事企业结清物业做事费及其他应该由业主包袱的用度。

第四十七条 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做事企业可以依照省和市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担保金(押金)、装修管理做事费、装修电梯利用费。

第四十八条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做事内容、做事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等有关情形如实公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实施酬金制的物业做事企业应该按照物业做事条约的约定,定期将物业做事资金和经营举动步伐收益进出情形、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形如实公示,接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业主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物业做事企业可以根据物业做事条约的约定预收物业做事费,但是预收物业做事费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该向终极用户收取有关用度。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收费应该包含运营费和共用管网、举动步伐设备的维修、大修、折旧费等用度。

物业做事企业接管委托代收前款用度的,可以向委托方收取委托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用度。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不得逼迫物业做事企业代其收取业主应该交纳的用度。

第五十一条 物业做事企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当代做事业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物业做事企业代收代缴的用度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不计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二条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物业做事企业的,被解聘的物业做事企业在办理交卸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该坚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在物业做事条约终止之日起15日内,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被解聘的物业做事企业应该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与新选聘的物业做事企业履行交卸责任。

第五十三条 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应该加强对物业做事企业交卸事情的监管。
对被解聘的物业做事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应该责令其限期撤出。

第六章 物业的利用与掩护

第五十四条 交付利用的物业,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培植单位卖力保修。
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的维修、更新,由业主共同承担。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由于人为缘故原由破坏的,任务人应该及时修复,并对造成的丢失承担赔偿任务。
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由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方案培植的公共建筑和共用举动步伐,不得改变用场。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举动步伐用场的,应该由业主大会依法谈论决定,并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奉告物业做事企业;物业做事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举动步伐用场的,应该提请业主大会谈论决定赞许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六条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该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干系管线和举动步伐设备维修、养护的任务。
因维修、养护等须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园地的,应该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七条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健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消防举动步伐的管理养护制度,按照条约约定加强对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消防举动步伐运行状况的日常检讨、掩护,并做好记录。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和举动步伐,应该委托专业做事单位卖力掩护、保养、检测,并明确各方安全管理任务。

第五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构造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九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进行经营的,应该在征得干系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做事企业赞许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经营所得收益应该紧张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利用。

第六十条 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须要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该由业主表决通过。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及人身安全环境,须要立即对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进行应急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以按照应急维修程序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屋面漏雨、外墙渗水、下水管道分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经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落)民委员会核实的;

(二)共用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消防举动步伐涌现故障的;

(四)危及房屋利用安全的其他情形。

按照应急维修程序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在安全隐患处置妥当后,应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敷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商品住宅已经出售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该组织干系业主续交或者补交。

第六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方案的车位、车库由业主或者房屋利用人用于停放车辆,不得改变用场。
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畅。

第六十三条 物业做事企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容纳情形,决定临时停放车辆的进入数量;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等分外车辆实行任务不受限定。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物业承重构造、主体构造,改变房屋套型、将房屋进行分割搭建;

(二)毁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不雅观、降落或者提高首层地面标高;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占用或者破坏共用配套举动步伐设备和干系园地,擅自移动共用配套举动步伐设备;

(五)将没有防水哀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卫生间改不才层住户的寝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

(六)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八)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高空抛物,随意丢弃垃圾、在公共园地放置私人用品;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五条 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做事企业、业主委员会应该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该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接到物业做事企业的报告后,应该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接济机构、自然资源和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联系办法、司法事变和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七章 法律任务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惩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实行;未作出惩罚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惩罚规定实行。

第六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公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事情职员在事情中有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有关机关事情职员不依法履行物业管理监督职责,滥用权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对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培植单位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哀求物业做事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的,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列入失落信企业名单,由有关部门履行联合惩戒。

第六十九条 业主应该按照约定向物业做事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做事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供应做事的,业主不得以未接管或者无需接管干系物业做事为由谢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过时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做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做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做事人不得采纳停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或者限定业主交纳水费等办法催交物业费,也不得采纳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业主进出小区、入户、利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等办法催交物业费。

第七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解聘的物业做事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做事企业信用档案;过时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办理交卸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坚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

(二)在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做事企业后未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未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履行交卸责任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方案的车位用场的,由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过时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业主或者出租给房屋利用人用于停放车辆的,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的,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和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高新区、白沟新城管委会实行本办法。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25日保定市公民政府公布的《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保定市公民政府令〔2017〕第1号)同时破除。

来源|保定公民政府网、保定

转自:保定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