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度一次。

这次《关照》明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连续实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形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详细缴存比例。
如单位按照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可缴纳8468元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4234元。
如果单位选择的是最低的缴存比例5%,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52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764元。

理解到,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这也就意味着,2024年度比去年上限增加了1392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2023年度最高每月可缴纳8134元公积金,2024年度比去年增加了334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也公布了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比较没有变革。
根据《关照》,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打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利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实行。

2024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35283元

据悉,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如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以申请降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有此类情形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落缴存比例至1%至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审批赞许后,缴存比例有效期将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末了一个月。
例如,该单位2024年8月提出申请,有效期为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如2025年1月申请,有效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

编辑 张牵

校正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