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畲村落一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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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西区

关于印发《新畲恒力配套用地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关照

大年夜亚湾西区一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筹划来了

我们来看一下【图解】:

原文关照如下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畲恒力配套用地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关照

西区街道办事处,区公循分局、财政国资金融局、自然资源分局、城乡培植和综正当律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新畲恒力配套用地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业经区管委会赞许,现印发给你们,请负责组织履行。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新畲恒力配套用地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新畲恒力配套用地房屋拆迁事情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柄,妥善做好征收补偿安置事情,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方案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惠州商场体地皮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在恒力配套用地项目掌握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履行依法履行征收,须要对被征收人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方案。

  第三条 本方案的征收人是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
区管委会确定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西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区街道办)卖力组织履行被征收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事情。

  被征收人是指在征收范围内拥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或单位。

第二章 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第四条 房屋征收补偿详细程序

  (一)发布迁居启动公告

  征收人向迁居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发布征收迁居启动公告,征收人应及时向被征收人做好宣扬、阐明事情。

  (二)现状调查

  西区街道办会同新畲村落委会及干系村落小组对征收范围内的拟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开展现状调查,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勘测、定界,制作征收红线图和出具测绘报告,调查时应该进行录像记录及拍照。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绘的用度列入征收迁居补偿本钱。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由西区街道办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情,用度列入征收迁居本钱。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西区街道办按规定报送区管委会审定,并抄送区政法信访办公室、区公循分局等有关单位。

  (四)公布补偿安置方案

  西区街道办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询被征收人、各干系单位见地后,报区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履行。

  (五)签订协议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区管委会批准后,西区街道办根据确价结果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办法、政策性补助、支付办法、违约任务、当事人认为需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西区街道办报请区管委会按照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六)安置模式

  安置模式为纯货币补偿,房屋代价参照《惠州商场体地皮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按评估价格补偿,房屋项下地皮不作补偿。
拆迁户宅基地由新畲村落民小组在村落落方案小区安排办理。

  (七)征收补偿金额

  根据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及现场测绘,本项目补偿预算总金额为:2513.741247万元(详细补偿用度详见附件)。

  (八)支付征收补偿款

  本项目的干系征收补偿资金总额由西区街道办统一纳入项目清障征拆经费,报区管委会审定后按批次据实请拔支付。
西区街道办与被征收人订立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给被征收人。

  (九)履行房屋拆除

  西区街道办按协议约定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后,被征收人应按协议的约定腾退房屋,交由西区街道办组织清拆。

  第五条 房屋征收签约时限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90日内,完玉成体房屋征收的协议签订事情。

  第六条 征收有产权轇轕或产权人着落不明的房屋,征收前应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安置事变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七条 被征收人在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未按约定的期限迁居,或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迁居的,由征收人依法定程序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

第三章 村落民住宅补偿标准

  第八条 村落民住宅补偿。
本办法所称村落民住宅,包括下列房屋:

  (一)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户籍在被征收地皮所在的村落或村落小组、具有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住宅;

  (二)被征收地皮所在的村落或村落小组村落民的祖屋;

  (三)被征收地皮所在的村落或村落小组的原村落民,户口迁出本村落之前培植的合法住宅;

  (四)其他符合我区“房地一体”屯子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的。

  村落民住宅应是有建筑根本,有无缺的外墙和屋盖,层高(或檐高)在2.2米以上,已安装门、窗、水、电等举动步伐设备,具备居住利用条件的永久性房屋,包括钢筋混凝土构造、稠浊构造、砖木构造等构造的房屋。

  西区街道办牵头组织下辖的综合行政司法办、城市管理办、国土所、农业屯子办等部门,根据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城乡培植和综正当律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单位授权或委托的权限职能,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是否属于村落民住宅进行调查、认定。

  认定为村落民住宅的,按照本章规定给予补偿。

  第九条 村落民住宅补偿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按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补偿;

  (二)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按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认定后确定补偿面积。

  第十条 村落民住宅代价(不包含宅基地利用权代价),由西区街道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项目涉及的村落民住宅进行代价评估,委托评估用度纳入项目征收迁居补偿本钱。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按照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条约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初步评估结果报告。

  第十一条 一次性签约补助。
村落民住宅权属人签订村落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
一次性签约补助按照村落民住宅建筑面积打算,但每户住宅打算一次性签约补助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为1200元。

  第十二条 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褒奖。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模式。
对村落民住宅权属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给予一次性褒奖。
褒奖标准按村落民住宅建筑面积打算,每平方米褒奖900元,每户最高褒奖43.2万元。

  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产权证)的不符合一户一宅但不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培植的村落民其他房屋占用的地皮利用权不予补偿,房屋代价参照第十条进行评估,不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和一次性货币补偿褒奖。

第四章 村落民住宅以外房屋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 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补偿。
被征网络体地皮上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房屋,是指有建筑根本,有无缺的外墙和屋盖,层高(或檐高)在2.2米以上,已安装门、窗、水、电等举动步伐设备,具备居住、利用条件的永久性房屋,包括钢筋混凝土构造、稠浊构造、砖木构造等构造的房屋。

  第十五条 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分类如下:

  (一)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房屋;

  (二)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房屋。

  第(一)项房屋按照产权证载明的权柄给予补偿。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房屋,由西区街道办牵头组织下辖的综合行政司法办、城市管理办、国土所、农业屯子办等部门,根据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城乡培植和综正当律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单位授权或委托的权限职能,依法进行调查、认定。
经认定不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可以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补偿;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被征网络体地皮上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一律按第十条采取货币补偿,不纳入安置范围。

  第十六条 村落民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补偿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按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补偿;

  (二)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的,按实测永久性住宅房屋占地面积补偿,但每栋住宅补偿的地皮利用权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过部分的地皮利用权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村落民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按规定给予房屋建筑物代价补偿的,按参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评估。

  第十八条 一次性签约补助。
村落民住宅以外房屋的权属人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
一次性签约补助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打算,但每栋住宅打算一次性签约补助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为1200元。

第五章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第十九条 本方案所称其他地上附着物是指不符合村落民住宅、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的标准的其他房屋及其建构筑物,其补偿标准参照《惠州商场体地皮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实行。

第六章 政策性补助标准

  第二十条 政策性补助。

  (一)迁居补助。
迁居补助费按村落民住宅和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打算,每平方米补助15元,每户不敷1000元的按1000元补助。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村落民住宅和村落民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同区位同类住宅房屋均匀市场租金单价25元/㎡打算,一次性补助36个月,自腾空房屋之日起一次性计发。

  (三)停产停业丢失补偿参照《惠州商场体地皮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第四十二条实行,不再另行表述。

  (四)迁居褒奖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90日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规定韶光迁居腾空房屋的,给予限时迁居褒奖。
村落民住宅的限时迁居褒奖按住宅建筑面积打算,每平方米300元,每户最高褒奖14.4万元(一户有多栋房屋的,累计不得超过14.4万元)。
村落民住宅以外的房屋的限时迁居褒奖按房屋建筑面积打算,每平方米300元,每栋最高褒奖不超过14.4万元。
未建成利用的住宅、附属用房(杂物间、畜生舍、砖墙铁皮房、活动板房、大略单纯房等)不给予限时迁居褒奖。
超过上述期限不给予限时迁居褒奖。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遮盖真实情形,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冒领、多领货币补偿款和得到超规定补偿的,由征收人依法追回。

  第二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为征收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对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任务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第二十三条 妨碍征收事情职员依法实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第二十四条 征收事情职员玩忽职守、滥用权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第二十五条 西区街道办应建立、健全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未规定的,参照《惠州商场体地皮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21〕27号)规定的标准并结合区内实际情形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能开拓区管理委员会阐明。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新畲配套用地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