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高额网络赌债,他铤而走险盗窃金店,终极受到法律制裁。
2024年3月12日,乌拉特前旗公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11·15”黄金首饰盗窃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本次庭审约请部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1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某某为明晰偿因网络赌钱所欠债务准备去盗窃金店,用自己的手机搜索附近金店后,带上事先准备的铁锤步辇儿来到星河广场东侧的某珠宝店北侧。
被告人吴某某先用手将该店的卷帘门扳开,然后用铁锤将窗户玻璃砸碎进入店内,用铁锤砸碎4个黄金展柜的玻璃,并将柜内的部分黄金首饰装入自己的上衣兜内,随后逃离现场。
当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到五原县将两件黄金首饰销赃,获赃款2万余元。

当晚20时许,侦查职员将被告人吴某某抓获,依法扣押被盗69件黄金首饰。
案发后,经内蒙古某价格评估有限任务公司鉴定,被盗黄金饰品总代价公民币3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被盗黄金首饰全部发回被害人,被告人吴某某支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包涵。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主持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勾引双方环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听取被告人末了陈述,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各项权利,全体庭审程序规范、庄严肃穆。
合议庭宣告该案将择期宣判。

砸碎展柜玻璃将黄金首饰装入兜内逃离这起偷窃金店案更多细节披露

来源:乌拉特前旗公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