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由培植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对每户住宅套内的主体构造、实体不雅观感、利用功能质量等进行检讨,并形成验收记录的质量验收活动。

2024

分户验收内容及程序

新版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中将之前一次分户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主体构造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哀求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约请购房人参与分户验收;鼓励培植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分户验收;哀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将分户验收与“一证两书”制度结合,对分户验收记录进行质量信息公示并奉告购房人。
关于分户验收的内容及程序,规定如下:

分户验收怎么验2024版官方指南

01

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主体构造阶段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一)主体构造阶段分户验收。
主体构造验收合格、住宅套内空间形成后,应按操持、方案对每户住宅的构造工程不雅观感质量、构造尺寸等进行专门验收。
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构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开展穿插施工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形分段组织验收。
内容紧张包括:

1.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混凝土不雅观感质量;

2. 装置式构件安装不雅观感质量;

3. 二次围护构造不雅观感质量;

4. 室内紧张空间尺寸偏差;

5. 室内水电安装预留预埋不雅观感质量。

(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每户住宅不雅观感质量、空间净尺寸和紧张利用功能进行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内容紧张包括:

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3. 门窗安装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6. 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 栏杆、护栏等逼迫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举动步伐设置与安装质量;

9. 吊顶、隔断、墙面饰面、楼地面饰面、门窗、木作、厨卫、电气、消防、安防、智能化工程等其它内容。

02

分户验收程序

分户验收小组由培植单位项目卖力人及专业技能职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卖力人及技能(质量)卖力人等职员组成,培植单位项目卖力人为分户验收小组组长。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和条约约定的干系施工内容后,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并在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相应部位做好暗埋水、电、暖管线区域标识和标高测定定点标识,配电掌握箱(盘)电气回路标识等。

(二)施工单位申请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附表1),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培植单位。

(三)培植单位组织验收。
培植单位组织干系职员,按照预先制订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配备必要的检讨工具、检测仪器,开展验收事情。

分户验收以实体丈量、不雅观感目测等办法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应逐户、逐间进行记录,对每户存留5至10张照片资料。
照片资料应清晰表示验收韶光、楼栋编号、房屋编号、参验职员等。

(四)质量问题处置。
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创造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书面关照任务单位整改,对整改问题的描述应清晰、准确,有定量数据。
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监理单位或培植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该户房屋分户验收合格。
验收小组应留存质量问题整改前后的比拟照片。

(五)形成验收结果。
培植单位应按哀求对分户验收记录进行质量信息公示,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张贴于户内能干位置,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担保书》的附件。
鼓励培植单位将分户验收记录制作成二维码等形式,便于购房人通过手机扫码等办法查看、留存。

住建厅关照原文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强化培植单位工程质量紧张任务,落实各方主体任务,推动住宅工程品质全面提升,根据《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由培植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对每户住宅套内的主体构造、实体不雅观感、利用功能质量等进行检讨,并形成验收记录的质量验收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工培植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卖力全省分户验收的业务辅导。
县级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包括实际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的队、站、做事中央等机构,下同)详细履行分户验收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培植单位应将做好分户验收作为落实工程质量紧张任务的主要内容和详细实践,应督匆匆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分户验收事情任务。

培植单位应牵头履行分户验收,会同施工、监理、物业(已确定物业公司的项目)等单位,成立分户验收事情小组,体例分户验收方案,对分户验收事情质量负总责。

第六条 分户验收分为主体构造阶段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一)主体构造阶段分户验收。
主体构造验收合格、住宅套内空间形成后,应按操持、方案对每户住宅的构造工程不雅观感质量、构造尺寸等进行专门验收。
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构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开展穿插施工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形分段组织验收。

(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每户住宅不雅观感质量、空间净尺寸和紧张利用功能进行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和条约约定的干系施工内容后,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并在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相应部位做好暗埋水、电、暖管线区域标识和标高测定定点标识,配电掌握箱(盘)电气回路标识等。

(二)施工单位申请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附表1),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培植单位。

(三)培植单位组织验收。
培植单位组织干系职员,按照预先制订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配备必要的检讨工具、检测仪器,开展验收事情。

分户验收以实体丈量、不雅观感目测等办法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应逐户、逐间进行记录,对每户存留5至10张照片资料。
照片资料应清晰表示验收韶光、楼栋编号、房屋编号、参验职员等。

(四)质量问题处置。
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创造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书面关照任务单位整改,对整改问题的描述应清晰、准确,有定量数据。
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监理单位或培植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该户房屋分户验收合格。
验收小组应留存质量问题整改前后的比拟照片。

(五)形成验收结果。
培植单位应按哀求对分户验收记录进行质量信息公示,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张贴于户内能干位置,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担保书》的附件。
鼓励培植单位将分户验收记录制作成二维码等形式,便于购房人通过手机扫码等办法查看、留存。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应明确分户验收的详细程序、标准、成员等。

分户验收小组由培植单位项目卖力人及专业技能职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卖力人及技能(质量)卖力人等职员组成,培植单位项目卖力人为分户验收小组组长。

鼓励培植单位约请部分业主代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验收。
试点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住宅工程,鼓励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险风险管理(TIS)机构参与分户验收。

第九条 分户验收内容紧张包括:

(一)主体构造阶段的分户验收内容

1.楼地面、墙面和天棚混凝土不雅观感质量;

2.装置式构件安装不雅观感质量;

3.二次围护构造不雅观感质量;

4.室内紧张空间尺寸偏差;

5.室内水电安装预留预埋不雅观感质量。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分户验收内容

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3.门窗安装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6.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栏杆、护栏等逼迫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举动步伐设置与安装质量;

9.吊顶、隔断、墙面饰面、楼地面饰面、门窗、木作、厨卫、电气、消防、安防、智能化工程等其它内容。

第十条 每套住宅验收完毕,培植或监理单位卖力据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2),住宅工程中实际存在的检讨子项均不得甩项、漏项;分户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按单位工程汇总分户验收情形,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附表3),对本阶段分户验收作出结论。
各方参验职员应在分户验收记录及汇总表上具名确认,个中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应加盖公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一式4份,培植、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留存1份,另1份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分户验收记录应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第十一条 对依法纳入监督范围的住宅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应将分户验收监督抽查纳入操持,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分户验收合格后,由培植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分户验收监督抽查。

(一)抽查分户验收程序、资料。
重点抽查分户验收的职员资格、职员配备是否符合哀求,分户验收方案是否落实,验收小组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整改闭合,分户验收记录和汇总表中的具名、盖章是否完好等。

(二)抽查现场实体质量。
加强对分户验收事情的监督抽查,开展分户验收结果比对性复核。
现场实体质量监督抽查时,每个单位工程随机监督抽查不少于5户,每种户型至少抽查1户,且顶层、底层各至少抽查1户;个中,进行比对性复核不少于3户。
对付群体工程可以适当减少抽查和比对性复核样本,但总量不得少于10户,每种户型抽查不应少于1户,且顶层、底层各不少于1户。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对分户验收监管履行差异化管理。

(三)分户验收监督抽查结果处置。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创造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哀求、安全和利用功能不知足哀求、干系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情形,应责令整改。
必要时,应哀求培植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哀求重新组织的分户验收应履行“提级验收”,由项目培植、施工、监理等单位上一级分管技能质量的卖力人参加分户验收或现场驻点督导。

第十三条 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湖北省培植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中开展分户验收监督事情,省厅利用信息系统对干系事情情形进行统计剖析,并将结果作为对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察的主要指标。

第十四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订分户验收履行细则,但不能简化程序或降落标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卖力阐明。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原《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破除。

附表: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