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一旦贵了,老百姓家庭为继续房产而闹的兄弟反目成仇的案例越来越多。

比如前几天一个朋友聊到,她丈夫三兄弟,为了争老爸留下来的两套房产,乃至撕破脸打起来。

听到这个话,我就纳闷了,屋子再好也是父母的,他们爱给谁给谁,末了几兄弟竟然为了屋子大打脱手,真是吃了不懂法的亏!
下面我们就目前市场上较为普遍的两种情形来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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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吃不懂法的亏2024新规下父母的房子一律这样处理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以是父母对遗产有完备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续、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续的缘故原由。

如果父母在百年之前有立遗嘱,并明确将遗产赠予给子女以外的,那么,这种情形纵然子女再争,哪怕末了闹到法院,遗嘱里面没有名字,还是不能继续遗嘱里涉及的遗产。

当然,遗嘱里面没有声明的这些遗产部分,还是可以享受继续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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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形

如果父母过世了,未留遗嘱,留下来的遗产就由所有继续人平分,这即是法定继续情形下的遗产“均分”原则。

但是在均分原则下,民法典还提到了以下几点内容:

①对生活有分外困难又缺少劳动能力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续人尽了紧张扶养责任或者与被继续人共同生活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续人,不尽扶养责任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续人协商赞许的,也可以不均等。

换句话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前并没有立遗嘱,明确如何分配这些资产。
那么,其名下的财产包括屋子,就由所有子女均匀继续。

但是,倘若个中一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前一贯待在父母身边照顾他们,尽了紧张抚养责任,那么就可以多分配一些遗产。

其余如果个中一子女,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而且又缺少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可以给予一些照顾。

结语:

说实话,现实生活当中,兄弟姐妹应继续屋子而闹出抵牾的情形,还确实挺多的。
中国老百姓家庭向来不安立遗嘱,这也是受到了传统思维的影响,以为活着的时候遗嘱,不是个好兆头。

再加上有的老人以为,将来自己百年之后,儿女平分财产,相安无事。

殊不知,很多家庭都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兄弟姐妹关系很好,但父母一旦走了,为了父母留下的那么一套屋子,就能反目成仇。
说白了一块钱两块钱的继续,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可毕竟屋子动不动上百万乃至上千万,谁又能不心动呢?

不过好在民法典干系法律就继续权这事儿都给划了红线,子女较劲儿也没用。
与其如此,还不如和和气气,没必要为了一点屋子,就把伯仲情都败坏了,影响了兄弟之间的感情。
毕竟屋子再金贵,也比不上家庭和蔼。

再说了,父母百年之后,留给子女的不应该是一地鸡毛,而是浓浓的伯仲之情。

这,才是父母最大的心愿吧!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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