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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案件一
2024年4月10日10时旁边,司法职员在砖墙镇大涵线秦溪自然村落东侧创造路边被倾倒了一堆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即展开了调查。经核实,初步锁定涉事车辆(苏A11RV8)以及其偷倒韶光,通过轨迹剖析该车建筑垃圾为大市场某门面房装修产生。经查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路线运输且未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园地处置的违法行为。目前该车驾驶员(徐某某)以及运输企业(南京坤淳培植工程有限公司)已接管调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仟元的行政惩罚。
倾倒现场
行程轨迹
违规车辆
监控查处
曝光案件二
2024年4月9日上午10时旁边,司法职员巡查至淳溪街道史家路红纱咀附近创造当事人(孔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准备将建筑垃圾往路边倾倒,司法职员随即责令其立即停滞违法行为。经调查,建筑垃圾是从梧桐私邸小区装修产生,已倾倒一车,正准备倾倒第二车时被司法职员创造。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佰元的行政惩罚。
01
当事人指认倾倒现场
02
司法职员责令其停滞倾倒
来源:南京高淳城管
编辑:张俐颖
校正:杨黎霞
责编: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