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造孽营运行为的通知布告
为掩护延边州全域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有序的公共交通营运环境,保障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柄,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干系规定,现就严厉打击“黑车”造孽营运行为通知布告如下:
一、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容许的车辆和职员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招揽拉客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二、在延边州内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场所,采纳分片与分线、定点与流动、错时与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切实加强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惩罚。
三、强力打击有组织、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子的造孽运营和扰乱市场营运秩序的团伙,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四、广大搭客应选择乘坐具备经营资质的客运车辆、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谢绝乘坐造孽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柄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供应“黑车”线索及证据。投诉举报电话如下:
延吉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2707219
图们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3739019
敦化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6224731
龙井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3227438
和龙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4223424
汪清县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8814871
珲春市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7560002
安图县交通综正当律大队:
0433-5796158
全州交通领域投诉举报电话:
0433-12328
延边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