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韶光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整治范围
庐阳大道以北,018县道(北二环)以南,古沈大道以东,姜尚大道以西内的所有城区主次干道、商圈、广场、各种市场、步辇儿街及居民小区、学校、医院、车站等周边区域由重点道路向次干道及背街小巷逐步全面推进。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违规行为(含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路牙石以上等);
(二)整治停车位内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有序停放行为;
(三)整治驾驶无号牌、达到报废标准、擅自改装机动车形状、拼装和利用假造、变造或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四)撤消未经容许划设的车位;清理地锁、锥桶、杂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
(五)规范城区内城中村落、背街小巷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违反道路停车秩序的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规范、文明出行。
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司法局
临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