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5月07日0916时,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的行政司法职员在鄱阳湖老爷庙水域电子巡航检讨时创造,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赣吉安货1388,船舶总长89.2米,B级航区载重吨位是5904。
载运铁矿从镇江至南昌,该船未遵守《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关于鄱阳湖、赣江水域履行汛期交通牵制的航行通知布告(九港海通字[2024]2号)关于禁止受限船舶进入赣江褚溪河口至三洲头牵制水域的哀求,擅自进入牵制水域,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牵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定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殊规定。
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海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海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构成了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违规行为。
为此,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决定处以其罚款公民币8000元整的惩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