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1日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方法决定书〔2024〕14号显示,因截至2024年4月30日,厦门众志达互联网装修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众志达或公司)未定期体例并表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大众年夜众公司信息表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吴志铅作为众志达董事长,郭召波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大众年夜众公司信息表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虔诚勤奋履职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紧张任务。
根据《非上市"大众年夜众公司信息表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对众志达、吴志铅、郭召波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方法,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干系情形记入诚信档案。厦门众志达互联网装修工程股份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监管局将跟踪公司整改落实情形,并将视情形采纳进一步的监管方法。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