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为:绍兴茂旭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东侧6号地块云筑轩项目履行了房地产开拓企业不按规定利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惩罚决定:一、责令当事人绍兴茂旭置业有限公司补全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资金;二、惩罚款公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有些人或许以为这3万元的罚款切实其实便是毛毛雨。但这3万元已经是法律规定的最高罚款了。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拓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该用于有关的工程培植。第十四条:开拓企业不按规定利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比较于开拓商违规利用预售资金所获取的利益比较,违法本钱确实太低了。
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公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见地》,国家层面才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统一的规定。该文件提及,地方要采纳招标形式确定预售资金监管的银行,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详细拨付节点等方面,仍由各地的市县级城乡培植部门确定,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开拓商提取自由利用。
只管擅自挪用预售资金属于违规行为,但是,在当前大部分民营企业已经爆雷的情形下,不少房企已经没有资金支付正常的工程、运营等款项,因此不得不想办法寻求资金支持,若公司集团层面无法给到资金支持,则只能从项目上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