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情操持
报告日期
个人报告开始韶光:2024-07-01 00:00:00个人报告截止韶光:2024-07-31 23:59:59单位推举截止韶光:2024-08-13 23:59:59(个人提交报告后5个事情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韶光,报告件被退回的不重新打算公示韶光。)
评审范围
绍兴市全市建筑施工专业
报告条件
正常报告
(一)具有本专业或附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 5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附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 2 年以上
自评分报告
不具备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 2 名本专业或附近专业正高等工程师推举。
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等培植工程技能专业职业资格职员,所在单位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报告干系专业高等工程师。取得二级资格的职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报告干系专业工程师。
连续教诲学时
报告高等职称须供应任现职以来或近四年(2020-2023年)、中级职称须供应任现职以来或近三年(2020-2023年)连续教诲学习情形,每年不少于90学时(个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样平常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
口试答辩
建筑(施工)专业高等和培植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能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情连续实行业务口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详细业务口试答辩韶光另行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