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闽侯县上街美慧电动车店造孽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情回顾:
根据12315投诉线索,2023年12月12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岐安村落福大学生街A1区学府北路10-28号进行检讨,当事人所诉的“雅迪”(型号:TDR2935Z,整车编码:779422322437894)是该店进行违法改装的,现场未创造其他改装电动车。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备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对其发卖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1台(型号:TDR2935Z,整车编码:779422322437894)进行违法改装,违规改装环境为:车体加长,座垫加长;锂电池改铅酸电池装于脚踏板下;加装后视镜、后备箱;无脚踏骑行装置等。
惩罚依据:
当事人造孽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惩罚。
本刊信息获取来源: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闽侯市场监管”于2024年09月26日发布的内容:闽侯县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范例案例(一)之案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