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提醒,已备案的企业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哀求完善备案,在新系统中进行“身份确认”及“变更备案”两项操作,新系统网址:http://110.43.204.87/,登录办法:企业用户通过电子业务执照登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做事平台。
登录入口可下载备案操作手册(先按手册中8.1-8.6操作,再按照3.1操作进行变更备案)。请各企业务必及时操作,如2024年7月1日未完成上述两项操作,将影响备案证明有效性。旧版备案证明2024年7月1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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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