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海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度”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度的有关事变以信息稿形式关照如下: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施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下调365元、35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度,我省调度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条件下,自主制订详细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度。条约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详细在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的根本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实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落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落,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条约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根本上考虑运杂费成分,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形协商确定。
三、调度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4年9月20日24时起实行。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事情,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匆匆所属企业严格实行国家价格政策。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涌现非常情形,及时报告并合营有关部门采纳应对方法。
附件:湖南省成品油发卖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