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惩罚信息显示,该公司与客户签订装修条约,通过个人账户以及微信、现金的办法收款办法收取装修条约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应定性为偷税。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决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8301.71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宣城市国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宣城市国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6年,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偷税宣城市国瑞装饰工程力达店被罚超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