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对福建沛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决定对沛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采取竞争办法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案 件 基 本 情 况

PART/ 01

福建省福安市公民法院关于竞争选任福建沛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治理人的通知书记

沛丰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在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书籍钱为5066万元,股东为福州源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拓、商品房发卖、租赁、物业管理。
破产申请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对沛丰公司享有债权本金2090420元及利息。
另,经福建法院实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初步核查,截至2024年3月18日,沛丰公司作为被实行人在全省法院有实行案件116件,仅申请实行的本金达4.09亿元。
沛丰公司名下房产、地皮利用权及在建工程经拍卖处置余款为95061143.01元,另有部分商铺及车辆等其他财产尚未处置。

报 名 条 件

PART/ 02

(一)已编入《宁德市中级公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4年)》,上述名册中未在宁德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社会中介机构应该与机构所在地位于宁德市辖区的管理人组成联合体方可参与报告。
以联合体报告的,须要注明主报告机构,客不雅观分评价将根据主报告机构情形进行评分。

(二)报名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具有稳定的业务团队,可以派出熟习办理破家当务的事情职员不少于8人,常驻职员数量不少于2人。
个中破产清算事务所(公司)报告的专职职员应该提交在宁德区域缴纳社会保险的干系证明材料,且应符合宁德市中级公民法院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的重新体例破产管理人名册干系公告的入册哀求。

(三)报名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至少办结有产可破案件三件以上(含3件),并办结过破产重整案件或房地产破产案件。
以联合体报告的,联合体两家机构均应该具备办结有产可破案件履历。

(四)报告机构内状师、注册司帐师等执业职员不得在参与本次报告的不同机构中重复报告或兼职,一经创造即取消所有干系机构的报告资格。

(五)报名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在本年度已参加管理人执业任务保险或承诺指定为管理人后5日内购买管理人执业任务保险并提交审理法院。

(六)报名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赞许按照《宁德市企业破产声援专项基金管理和利用暂行办法》规定,书面承诺志愿将部分报酬提取为企业破产声援专项基金。

限 制 报 名 的 情 形

PART/ 03

截止2024年8月13日,存不才列环境的社会中介机构禁止报名:

(一)宁德市范围内正在担当管理人的案件有超过3年以上未结的,受案法院书面确定非管理人缘故原由造成的除外。

(二)宁德市范围内正在担当管理人的案件尚有2件以上(含2件)超过1年6个月未结的,采取本色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1件计。

(三)宁德市范围内正在担当管理人的案件有3件以上(含3件,以轮候办法指定的无产可破案件除外)未结的,采取本色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1件计。

(四)宁德市范围内担当集中指定分案的管理人有10件以上(含10件)无产可破案件超过公告哀求的办案期限未结的。

(五)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当管理人的环境。

(六)存在因履职不当而被公民法院约谈、督办、改换等环境。

申 报 方 式

PART/ 04

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装订成册的报告书(一式两份),并附与报告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据。

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约请函回执(详见附件一)。

(二)报告机构基本情形,包括成立韶光、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及破产管理人团队建制情形;

(三)报告机构2023年度办结的破产案件的数量、企业名称、案号、审理法院、类型、有无财产以及办理周期情形(列脸色势供应);

(四)报告机构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的数量、企业名称、案号、审理法院、类型、有无财产以及办理周期情形(列脸色势供应);

(五)报告机构承办的破产和逼迫清算案件被各级法院评为范例案例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作范例履历先容的情形(如有);

(六)拟推举担当本案管理人团队事情的紧张卖力人及其他成员(注明是否为常驻职员)的姓名、联系办法、学历、事情经历、紧张古迹等情形;

(七)参与本案竞争的上风;

(八)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的事情方案;

(九)对管理人报酬的初步报价;

(十)不存在依照法律、法律阐明应该回避或依法不应当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上述每项应该供应证明材料或书面陈述见地,评审完成后干系材料不予退回。

报告机构提交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承诺的,取消本次指定管理人的资格,并停息其在两年内担当我院新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格。

报名韶光、地点及联系办法

PART/ 05

(一)报名时限:截至2024年8月23日。

(二)报名办法:仅接管邮寄报告。

(三)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公民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联系人:法官助理李融融,联系电话:0593-6769045。

选 任 规 则

PART/ 05

(一)本院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报告机构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从报告机构的规模实力、履历古迹、团队配置、事情方案、初步报价等方面进行不记名评分。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以竞争办法指定有产可破案件管理人评分细则》(因宁德地区关于管理人上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尚未公布,且未对管理人进行分级管理,故评分细则中以往从事管理人事情的表现和审理法院的评价项目及参选机构分级项目不进行评分,各参选机构均为满分)。

(三)按照评分排名,就高选任3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候选管理大家选,并以摇号的形式确定个中1家为正选管理人、1家为备选管理人。

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数量不敷3家的(含3家),通过随机办法指定管理人,以摇号的形式确定个中1家为正选管理人、1家为备选管理人。

若仅有一家社会中介机构报名的,经本院审核认定不存在不得担当管理人的环境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

(四)沛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指定由正选管理人办理。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