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发布

2024年博山区第二批

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公寓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浸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博山区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培植事情,近期,拟对产权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
为更好地让社会"大众年夜众,特殊是符合博山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充分理解博山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项目的有关情形,现将博山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事情做如下公告:

1500套房源淄博一地已开始报名

报告条件

1、博山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博山区企奇迹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人才分配。
(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且缴纳养老保险,签定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往后)。

2、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高档院校整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整日制高等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称层级人才分配。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博山区无住房。

4、已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

报告及分配流程

1、登记。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报告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2、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职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见地并在单位公示5个事情日。
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淄博市博山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二)单位关于申请人申请人才公寓的公示;

(三)博山区人才公寓诚信报告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四)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层级证书的复印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同时供应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申请人户籍页复印件;

(六)单位业务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奇迹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七)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八)单身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

(九)申请人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自行打印, 查询打印如下: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社会保险--机关/企业参保缴费证明下载);

(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复审。
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人才公寓培植事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关照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按照人才种别,根据《博山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束后,按照分配房源情形与排序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4、公示。
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网站、博山区公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5、选房(韶光另行关照)。
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发布选房关照,根据排序结果组织公开选房,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韶光和地点按顺序挑选房源并具名确认,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

6、签约(韶光另行关照)。
申请人在选房结束后,持《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人才房票进行条约签订。
申请人持身份证等资料与开拓培植单位签订购房条约。

报告韶光地点

1、报告韶光: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1日。

2、报告地点:博山区中央路54号,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培植局二楼东博山区住房保障做事中央人才保障和房改做事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2348975。

2024人才房票的实行房源

2024年博山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通过“房票”的办法进行分配,共纳入10个开拓单位共13个项目1500余套房源作为人才房票的实行房源,详细房源明细见附件。

其他有关事变

1、参加2024年第一批产权型人才公寓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自资格审核通过后家庭住房、事情单位及婚姻状况未发生变革的,第二批报名时仅提交淄博市博山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一式两份),如住房、事情单位及婚姻发生改变的,需重新提交变更后的干系材料。

2、每个家庭(含1人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事情地在博山的符合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购买博山区的人才公寓,不再享受市级人才公寓保障;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特需人才,购买博山区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议。

3、产权型人才公寓自网签备案条约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因分外情形确需交易的,由政府按购房人购房原价回购或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满5年但不满10年,上市交易的应补缴增值收益(增值收益为负时不需补缴)。
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增值收益。

4、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干系单位和职员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依法深究单位领导和干系事情职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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