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19日,通道侗族自治县消防接济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通道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讨,创造该场所消防举动步伐未保持无缺有效,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讨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关照书》、讯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通道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消防举动步伐未保持无缺有效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接济机构行政惩罚案件裁量辅导见地》(湘消发﹝2023﹞35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通道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公民币5100元整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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