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19 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行政司法职员到东莞市三汇礼品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监督检讨。检讨创造:该公司四楼调漆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采取非防爆电气线路;四楼喷漆车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东莞市三汇礼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利用危险物品未采纳可靠的安全方法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 26 项第 2 档的裁量幅度,决定给予公民币 30000 元(3万元整)罚款的行政惩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三汇礼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5MJF54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杨伏艳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东横沥)应急罚〔2024〕司法股-11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事实2024年6月19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行政司法职员到东莞市三汇礼品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监督检讨。检讨创造:该公司四楼调漆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采取非防爆电气线路;四楼喷漆车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存在利用危险物品未采纳可靠的安全方法的违法行为。惩罚依据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26项第2档的裁量幅度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决定给予公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惩罚。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4-07-16惩罚机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