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会接到业主投诉反响,贵司正在装修的万科金域缇喷鼻香6栋2层,个中部分装修区域包含了社区方案用房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其他形式擅自改变物业方案用场。
因此,变更社区用房方案用场,根据《万科金域缇喷鼻香业主管理规约》干系规定,必须经得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具名赞许,方可进行。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该经有短长关系的业主赞许。

请贵司在收函之日起,即刻停滞违规装修,在未取得干系合法流程前,不得再次开工,物业也将停息干系施工职员及施人为料的进场!

如若强行开工,我会将依法深究贵司干系侵权任务以及连带任务!

关于停止违规装修的函

万科金域缇喷鼻香业主委员会

万科金域缇喷鼻香业主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干系导读:

万科金域缇喷鼻香方案社区公共用房,无产权证,属于小区配套公共用房,不须要缴纳物业费。

社区用房又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做事的地方。
《中华公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举动步伐和物业做事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根据国家干系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出租、出卖或收缴。